兄長十年內兩非禮細他14年妹妹 稱現已近乎失明 不會重犯求輕判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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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漢涉在十年前非禮少他14年,當時只有7歲的妹妹,他在妹妹14歲時再非禮她。妹妹兩年後告知社工揭發。被告承認2項非禮罪,他今(29日)在區域法院認罪(DCCC 1021/2025)。辯方求情指,被告自知愚蠢和自私,明白犯了大錯,他已幾近失明,現只能見到光。法官李慶年為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科,以及事主的創傷報告,押後至8月18日判刑。

被告CSF,32歲,被控2項非禮罪,案發於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某日,以及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8日的某日。

現已32歲的CSF在區域法院承認約10年內兩度非禮細他14年的親妹。(黃浩謙攝)

祖母得知後只責罵被告

案情指,事主X是被告的親妹,兩次非禮發生時只有7歲和14歲。X和被告相差14歲。首次事件中,被告7歲的妹妹X在碌架床上層,X躺着玩平板電腦,被告突然將X的褲子和內褲脫下,舔X的陰部,X即時說不舒服,被告便停下。惟他其後再次舔X的股溝,着X乖乖地看平板電腦。X在祖母回家後告知事件,祖母責罵被告。

X約14歲時再遭被告非禮

時至2021年及2022年,14歲的X放學後回家,X母當時外出買菜,X在上格床睡覺。被告脫下X的褲子,並用手指插入X的陰道,問:「爽唔爽,舒唔舒服。」X在2024年向社工透露事件,事件報警處理。

被告稱已近乎失明只能看到光

辯方求情指,被告知道犯下大錯,他承認愚蠢和自私,他不會再與妹妹同住,重犯機會低。被告現已近乎失明,雙眼只能看到光,他還押時曾數度跌倒,望法庭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