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本地震|保險業聯會:地震後始買旅遊保險屬不保事項 不受保障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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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熊本縣本港時間周二(7月28日)發生7.1級地震,多人死傷,而香港往日本旅行團的行程暫未見太大影響。香港保險業聯會今日(29日)指,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如包括在保單內的指定受保原因,其所導致的已安排公共交通工具有所延誤,受保人可按延誤時數,根據保單條款獲得現金津貼,或合理的額外旅遊費用,如酒店或機票支出的賠償。

不過,保聯提醒,凡投保前已存在的病患或狀況,包括天氣狀況如颱風及自然災害如地震等都屬於旅遊保險的不保事項,因此在地震發生後才買旅遊保險,即使目的地是地震災區,亦不會受到保障。

保聯指,在事故發生前已購買的旅遊保險原則上保險公司會提供保障,所以旅遊人士確定行程後應盡早購買旅遊保險,以確保相關保障盡快生效。

日本熊本縣發生7.1級地震,正在當地旅遊的港人陳先生,拍攝到有電纜猛烈搖晃。(受訪者陳先生提供)

保聯今日就一般旅遊保險中與地震相關的保障提供資訊:

在旅程延誤方面:如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是保單內的指定受保原因,因自然災害而導致已安排的公共交通工具有所延誤,受保人將可按延誤時數,根據保單條款獲得現金津貼,或合理的額外旅遊費用,例如:酒店或機票支出的賠償。

在旅程取消方面:大部份旅遊保單指明,如受保人在出發前指定日數內,因目的地發生自然災害(包括地震)而需要取消旅程,已繳付而未能退回的旅遊費用均可獲賠償,包括機票、海外住宿、交通費用。

在提早結束行程方面:大部份保單保障受保人因目的地發生自然災害(包括地震),而必須中斷其受保旅程並直接返港。受保人可根據保單條款,就已支付但無法退還的機票與住宿費用,以及額外衍生的機票或住宿開支申請賠償。

「取消行程」保障不涵蓋旅客因個人憂慮而取消行程的情況

保聯提醒,在事故發生前已購買的旅遊保險,原則上保險公司會提供保障,所以旅遊人士確定行程後,應盡早購買旅遊保險,以確保相關保障盡快生效。至於旅遊保險的「取消行程」保障必須基於保單列明的客觀受保原因,並不涵蓋旅客僅因個人憂慮而取消行程的情況。常見例子包括因自然災害(包括地震)導致航班取消,或當地交通服務癱瘓,以致原定行程無法成行。

保聯指,旅客應先向營運商包括航空公司、酒店等索取退款,其餘不獲退還的款項,可向旅遊保險索償。,而但凡投保前已存在的病患或狀況,包括天氣狀況(如颱風)及自然災害(如地震)等,都屬於旅遊保險的不保事項。因此,在地震發生後才買旅遊保險,即使目的地是地震災區,亦不會受到保障。

日本熊本縣發生7.1級地震,有建築物的假天花有碎片跌下。(受訪者陳先生提供)

就熊本地震,入境處今日表示,獲悉事件後,已即時透過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公署)、中國駐福岡總領事館(總領事館)、香港駐東京經濟貿易辦事處(經貿辦)、旅遊業監管局及旅遊業議會了解情況。入境處至今未有接獲港人求助;該處會繼續與公署、總領事館、經貿辦、旅遊業監管局及旅遊業議會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身在外地的香港居民如需協助,可致電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24小時求助熱線,電話:(852)1868;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網絡數據致電「1868」熱線或使用1868聊天機械人;發送訊息至1868 WhatsApp求助熱線或1868微信求助熱線;或提交網上求助表格求助。

日本熊本縣發生7.1級地震,有建築物的假天花有碎片跌下。(受訪者陳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