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父佯裝看貨偷兩張共值24萬Pokémon卡 官嘆唔知咁貴 判囚1年
單親爸爸涉在尖沙咀店舖佯裝看Pokémon卡牌,拿到手便拔足逃跑,被控偷取2張共值約24萬元卡牌。他今(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1項盜竊罪(KCCC 1110/2026),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稱:「我都唔知咁貴,十幾萬一張。」直言案情相當嚴重,接近搶奪,判監1年,並提醒被告別以為判刑後就不用賠錢,事主可作民事追討。
被告伍子俊(35歲,無業),被控於2026年4月9日,在尖沙咀加連威老道嘉威大廈Light TGG偷竊兩張寶可夢卡片。
要求看卡後拿上手後即逃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4月9日下午到訪本案的寶可夢卡牌零售店,要求查看2張鎖在玻璃櫥窗的寶可夢卡牌,店主取出後,被告突然拿走卡牌逃去。店主隨即報警,被告翌日被捕,警誡下指:「我偷咗呢2張卡,之後俾咗啊何生。」
被告曾有7個案底
控方庭上指,被告有7次案底,其中1次與不誠實有關;被盜財物昂貴,事主可循民事訴訟途徑追討。
離婚兼失業承受經濟壓力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失業近半年,他離婚後獨力撫養一對子女和年邁父母。被告當時承受經濟壓力,一時貪心而犯案,現在深感後悔,故被告適時認罪,為求盡早獲釋陪伴子女成長。
官認為有預謀非一時貪心
鄭官質疑被告有預謀犯案,並非一時貪心。辯方則指被告經過店舖,「咁蹺見到」。鄭官判刑指,被告佯作購物,案情接近搶奪,最終判囚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