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管工涉誣告5市民亂拋垃圾 有人疑因此被通緝 8.27區院提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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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深水埗區管工,涉在2023至2024年間,誣告5名市民亂拋垃圾,導致有人被捕及被通緝,惟其中有人發現他「案發」時並不在港。該管工早前被廉署控告1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WKCC 3676/2026)今(6日)提堂。裁判官陳慧敏應控方申請轉介案件至8月27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接觸證人。

被告羅銳(41歲,食環署管工)被控於2023年12月26日及30日、2024年1月22日及30日、2024年2月8日,分別在北河街與福榮街交界、欽州街與福榮街交界、鴨寮街與桂林街交界、青山道448號及大南街361號,向5名沒干犯公眾地方潔淨或阻礙罪行的人,發出《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下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被告羅銳今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葉志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