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胡楚南非禮女職員囚2周 曾捐2千萬人民幣有貢獻 指刑罰太重
有「K金大王」之稱的胡楚南涉借商討公幹事宜,在公司辦公室內以手捉一名女助理的腰及摸臀,又問她幾吋腰等。胡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成,被判囚兩星期。他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案件(HCMA436/2025)今在高等法院審理。
代表胡的大律師認為,胡或認為他被允許觸及事主的腰,並意外觸及她的臀部。判刑方指,律師指胡曾捐款給內地多個地方,金額達2000萬人民幣,認為應可考慮社會服務令。控方卻指胡是色迷心竅,判刑亦非明顯過重。暫委法官王詩麗聽取陳詞,押後宣判,期間胡准繼續保釋。
上訴人胡楚南,81歲,胡良利(萬益)珠寶行董事長。胡被控1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9月2日,在香港上環永樂街177至183號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內,非禮女事主X。
胡曾捉住X的腰問她腰圍幾吋
X在審訊時作供,指在案發日中午,胡叫她入房商討公幹的事宜,兩人隔着辦公桌傾談時,X按胡要求走近他時,胡用手捉住X的腰問:「你條腰幾吋呀?」X感錯愕,此時胡再將她拉近,她失平衡傾向前,X覺得胡的頭可以碰到她的胸,其後故雙手拍X的臀部一下。
胡或讓雙手滑落才觸及X的臀
代表胡的大律師陳詞指,胡已達八旬,行動不便,需使要拐杖並由其他人攙扶,又認為本案需考慮胡和X的工作性質及關係,認為原審裁判官忽略了這些因素,故認為胡不時觸及X的腰,但律師指胡可能覺得他被允許觸及X的腰,至於X的臀部,則可能是胡雙手滑落,才意外觸及,惟原審裁判官未有作出分析。
律師指胡對香港及國家有貢獻
判刑方面,律師指胡有良好品格,在慈善方面踴躍捐款。在教育方面,胡在北京、上海和新彊等地,合共捐款2000萬元人民幣,並成立獎學金,強調胡對香港和國家有貢獻,認為可判胡罰款或社會服務令。
控方指胡色迷心竅
律政司代表回應指,同意胡不是主動觸及X的胸部,但指胡色迷心竅,摸X的腰和臀部,判刑著眼點應是胡和X是上司和下屬的關係,本案判刑不是明顯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