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金大王」涉捉女助理腰問幾吋 非禮罪成囚兩周 准保釋候上訴
有「K金大王」之稱的胡楚南涉借商討公幹事宜,在其公司辦公室內以手捉一名女助理的腰及摸臀,又問她幾吋腰等,女事主即日辭職。胡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鄭潤聰裁定胡楚南罪成,並斥被告濫用其上司地位犯案,須判以阻嚇刑罰,判胡入獄2星期。胡聞判後要求保釋等候上訴,鄭官准胡以1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胡楚南,81歲,胡良利(萬益)珠寶行董事長,被控1項非禮罪,於2024年9月2日,在香港上環永樂街177至183號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事主X。
被胡捉腰問條腰幾吋
事主X早前出庭作供指,在2024年9月2日中午,胡叫X入房商討公幹的事宜,兩人隔着辦公桌傾談時,X按胡要求走近他時,胡用手捉住X的腰問:「你條腰幾吋呀?」X感錯愕,此時胡再將她拉近,她失平衡傾向前,X覺得胡的頭可以碰到她的胸,其後故雙手拍X的臀部一下。
向男友傾訴後即日辭職
X之後離開胡的房間,並致電男朋友哭訴,男友建議她辭職。她同日下午向人事部遞辭職信,她龐統地告知人事部的女經理胡對她「郁手郁腳」。X指該女經理說:「唉,又係咁。」她指公司有嘗試挽留她,胡亦一直致電她,她感到騷擾,亦一直耿耿於懷,最後決定報警。
女經理否認曾說又係咁
X在辯方盤問時,承認她升任為胡的私人助理,獲加薪1000元。辯方質疑,X在錄口供時支提胡的頭觸及其胸,X曾激動稱這不代表沒有發生。辯方曾傳召該女經理作供,該女經理否認曾向X說:「又係咁。」
官認為X與男友口供吻合
鄭官裁決時指,辯方指X的證供與其男友證供有分歧,如其男友指X向他投訴時,未有提及被告曾碰她臀部等。鄭官認為,二人的證供有輕微出入屬人之常情,且X和其男友的證供,亦有不少吻合的地方,如其男友指X欲言又止,反應有別於平時等。
辯方質疑事主仍與同事有講有笑
辯方又指,X在閉路電視中表現正常,更與同事有講有笑,鄭官認為,當時事出突然,X不知所措,亦有其他公事要處理,每人的反應不一樣。X要沉澱及考慮後才報警,在閉路電視中表現正常亦不足為奇。
官為事主誠實可信
辯方指,X為不想出差及做私人助理而誣捏被告,惟鄭官接納X的解釋,信她把出差當成晉升的機會,並樂意接受,且X在離職後亦容易找借口不再追究,不接納辯方指她因「洗濕咗個頭」,而要繼續追究。
鄭官稱,有不少證供支持X的指控,其證供亦簡單直接,在辯方盤問下亦沒有動搖,遂接納她為誠實可靠的證人,裁定胡1項非禮罪罪成。
太平紳士曾獲英女皇頒授獎章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82歲,在內地出生,20歲來港時身無分文,靠自己打拼至得成就。被告是太平紳士,在1986年獲英女皇頒授獎章,又曾獲加拿大卡加利(Calgary)傑出市民及上海白玉蘭紀念獎。辯方另提及,被告曾任第一屆中西區主席,在內地亦有公職。來港62年,一生對香港及中國有貢獻。
被告的名譽地位因本案毀於一旦
辯方稱,被告以往的品格良好,本案與其性格不符,是單一事件。其名譽地位因本案毁於一旦,已算是大懲罰,望法庭酌情處理,判處罰款。
官斥被告濫用上司地位犯案
惟鄭官指,法庭要判處阻嚇性的刑罰,以彰顯對罪行的厭惡,以及補償事主的委屈。本案涉及被告濫用作為上司的地位犯案,二人的年紀亦相隔數十年。X在庭上多次落淚,反映事件對她造成侮辱,但被告不認罪亦沒有悔意,考慮各項因素後,判處他2星期監禁。
案件編號:ESCC173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