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金大王」胡楚南涉商業中心內非禮 胡否認控罪10.21開審

撰文:陳蓉
出版:更新:

胡良利(萬益)珠寶行董事長「K金大王」胡楚南涉於商業中心非禮另一人,被控1項非禮罪。案件今(2日)於東區法院答辯,胡否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排期至10月21日開審,將以中文審訊。控方透露,將傳召3名證人。事主會在屏風後作供,以阻擋公眾視線。被告准以原有條件,即1000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談論案情,另新增1項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胡楚南(81歲,公司董事)被控1項非禮罪,於2024年9月2日,在香港上環永樂街177至183號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被告胡楚南。(陳蓉攝)

案件編號:ESCC173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