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摸女報案人大腿 辯方質疑連續被摸無彈開 事主堅稱有非禮
尖沙咀警署男警涉在當更時3度摸一名女報案人大腿案(KCCC 680/2026),今(13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辯方質疑事主聲稱被摸3次都沒有彈開或縮開,事主即稱因她專注核對資料,及想盡快完成調查。辯方律師續指事主不滿警員稱無法凍結疑犯戶口,曾埋怨說:「警察有咩用。」又指「摸髀」的指控實無發生,事主不同意說法。
裁判官林希維裁定表證成立,被吿明擬出庭自辯。
被告伍嘉威(41歲,警員)否認1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5年12月20日,在尖沙咀警署227A室內猥褻侵犯女子X。
辯方質疑事主被摸無彈開
辯方大律師鄭明斌今續盤問X,質疑X起初懷疑被摸大腿時,連縮開、彈開的能力都無,指事主應一望便會知道被告是否在摸她。事主解釋她當時專注回答月結單轉帳問題,又稱:「我點解反應會咁遲鈍,因為我專注佢嘅問題。」強調她希望盡快答完問題和完結案件。
X再強調好肯定有被非禮
鄭另質疑X為何在第3次目擊被告的手在其大腿上,仍任由被吿的手在她大腿停留5秒。X無奈著鄭將心比心,稱她核對最後一份月結單便可完事,又說:「我好肯定佢係非禮緊我,我會作出投訴。」鄭再問:「即使你好肯定被非禮緊,都寧願答完問題先?」X否認,指她是在答問題同時遭非禮。
辯方指X曾抱怨說警察有咩用
辯方向X指出,在準備錄口供時,被告說無法幫助X凍結騙徒的電話,又曾稱不一定可追回款項。辯方形容X脾氣不好,抱怨說:「報警有咩用」、「警察有咩用」。X否認。辯方再指出,沒發生過指稱的3次非禮事件,X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