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副總裁涉強姦女子 9.24作交付高院程序 被告准1萬元保釋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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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助理副總裁涉兩年前強姦一名女子,案件(WKCC 3882/2026)今(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陳慧敏把案押後至 9 月 24 日進行交付至高院審理的程序,被告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張文直(39 歲,報稱銀行助理副總裁)被控一項強姦罪,指控他在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九龍某處強姦女子 X。被告的其他保釋條件亦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不得接觸證人,及交出旅遊證件及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