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 環保署上訴遭駁回 哥爾夫球會:歡迎裁決

撰文:林遠航
出版:更新: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哥爾夫球場,並使用當中部份土地興建公屋,惟香港哥爾夫球會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環保署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高等法院法官前年裁定球會勝訴,下令環評報告需重新諮詢。政府就此提出上訴(CACV574/2024)。上訴庭今(31日)下判辭,駁回政府上訴,環保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須兼付訟費。

哥球會發聲明指歡迎裁決,重申粉嶺舊球場是香港珍貴的活古蹟,球會將繼續與政府保持溝通,期望保留舊球場。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哥爾夫球場,並使用部份土地興建公屋,但遭香港哥球會反對。(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粉嶺高球場就決定提司法覆核,並被裁定勝訴。

香港哥爾夫球會表示,對於司法覆核案裁決表示歡迎,重申粉嶺舊球場是香港珍貴的「活古蹟」,至今仍被徵用作高球大賽球場,為香港高球運動發展作出貢獻。球會將繼續與政府保持溝通,期望保留舊球場,並善用球會所有資源和設施,配合政府政策推動高球及體育旅遊發展,為香港創造最大價值。

球會又指,一直有推動高球普及化、專業化、盛事化,引進國際級賽事來港,並為本地年青高球手創造更多機會,相關舉措都是配合國家和特區政府大力推動香港體育發展的措施。

環保署不服高球會在覆核中勝訴,早前提出上訴。(葉志明攝)

環保署認為不需進行環評

上訴方環保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答辯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代表環保署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早前陳詞指,《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於2023年6月作出修訂,超過50公頃的市區發展工程項目或重建工程項目,才需要環評報告。計劃興建公屋的用地只涉9.5公頃,因此不需進行環評,故認為是次司法覆核屬學術討論,應被駁回。

代表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資深大律師陳浩淇指,原審法官誤解球會專家的證供,即使根據該專家說法,扣除保留用地保育樹木,用地仍可以作大型發展。

球會反駁計劃屬指定項目須環評報告

代表球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回應指,根據環保署官員的誓章,涉案計劃屬法例所指的「指定項目」,因此需進行環評。環保署於修例前批准環評報告,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修例後也沒有放棄該計劃,認為是次司法覆核並非流於學術討論。余又指,原審法官指環評報告加入補充資料,環保署未有再作公眾諮詢,不符合法定要求。

指署方有責任諮詢公眾

袁國強則回應稱,環保署可以選擇就補充資料作公眾諮詢,並非如原審官所指,有責任作公眾諮詢。余則反駁,法例要求環保署作充份諮詢,因此署方有責任就補充資料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