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la撞斃電單車女乘客 司機危駕罪成囚10月 官嘆兩家命運改寫
Tesla司機在龍翔道從後撞到一部電單車,車上一對夫婦妻死夫傷,男司機否認兩項危駕罪,案件(DCCC676/2025)今(22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陳廣池指現場沒有留下煞車痕,推斷被告轉線時沒有專注並加速轉線釀成意外,裁定被告全部罪成。
在意外中受傷的電單車司機,得知妻子不治時曾一度激動搶警槍圖自盡,該丈夫即場被制服,亦要就搶槍被判囚3個月。該同案是由陳官處理,陳官判刑時慨歎這場意外改寫了兩個家庭的命運,形容是一宗徹頭徹尾的悲劇。
陳官相信本案肇禍的被告,亦已痛定思痛,判他入獄10個月,並要停牌5年及須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有多項交通違例紀錄
被告湯浩廷(49歲)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被告在2017年有一項醉駕記錄,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他在2020至2024年間,有10項交通違例的紀錄。
被告感愧疚曾自費為死者做法事
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兩女一子,父母年事已高且健康欠佳。被告知悉事件造成嚴重後果,令事主的家庭破碎,感到非常愧疚,他曾自費為死者做佛教法事,反映他具歉意,但本案的危駕程度非同類中最嚴重。
被告刑責不會因男事主所涉事件而加重
陳官今在庭上重提意外中的男事主,在知妻彌留時曾搶警槍圖自盡,由此可知男事主當時的崩潰程度,男事主亦因此而要承擔刑責。
陳官強調,被告在本案的刑責不會因此加重,亦提到被告的求情指被告知悉事主離世亦曾抱頭大哭,並感到自責,從此落下陰影,不時半夜驚醒,故他願意承擔責任,並會緊記教訓。
陳官慨歎悲劇往往在電光火石間發生
陳官慨歎本案是徹頭徹尾的社會悲劇,然而悲劇往往在電光火石間發生,兩個家庭的命運亦從此被改寫。法官判刑時需平衡求情,亦要考慮事主家人的傷痛,同時要顧及公眾利益。他指被告的交通違例大部份與超速有關,他相信被告會痛定思痛,判他入獄10個月,停牌五年及參與自費駕駛改進課程。
意外發生時女事主被撞至拋起當場吐血
意外發生於2024年7月7日中午12時半,林姓男事主駕駛電單車接載曾姓妻子,沿彩虹道支路駛往龍翔道方向,當時二人均有戴頭盔。電單車後有一輛白色私家車,被告的黑色私家車則在其後。被告所駕的車在無亮燈下轉入龍翔道時撞到事主的電單車,兩名事主受撞被拋過車頭,女事主當場吐血和神志不清,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治理,同月13日下午3時半不治;男事主則右腳踝、左胸背等受傷,獲批61天病假。
被告警誡下稱,他當時準備切線,他有望盲點及望前方,惟事主的電單車突然在他左邊出現。
官指被告轉線時對前車視而不見
陳官在裁決時指,案發時無人超速。被告理應可見到事主的電單車,認為被告轉線時沒有留意前方情況,切線時對前方的電單車及的士視而不見。案發片段顯示被告案發時沒有亮燈,從電單車的損毀情況可見,當時的衝擊力並不輕,推斷被告沒有減速,才令女事主被撞至抛起。
陳官指案,案件關鍵在於後車片段能清晰拍到紅色的士、兩事主的電單車,以及前方的白色私家車。若被告後方車輛均能看清路況,被告絕無理由看不見事主們的電單車,故認為他並非一時不專心,並認為意外並非不能避免,故裁定被告兩罪均罪成。
男事主因搶警槍被判囚3個月
林姓男事主意外留院期間,得知其妻情況不妙,在深切治療病房內曾搶一名警長的警槍圖自盡,在場人士合力制服林時,林哭叫說:「我想死……我累死我老婆……我唔想做人……我想搶槍吞槍死……」林因搶槍事件被控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他早前認罪被判囚3個月。林已服刑完畢,並有在本案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