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16年 西醫梁英傑涉多次沒應病人家屬要求交病歷 醫委會譴責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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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醫生梁英傑涉嫌在2010年7月至9月期間,無視其病人黃嘉棟(音譯,WONG Ka Tung)父親的多次請求,未能向其提供病人的全部醫療紀錄,被投訴涉專業失當。

醫委會今日(28日)召開研訊,辯方不就控罪抗辯。醫委會裁定梁英傑專業失當罪名成立,考慮到被告控罪的性質及嚴重性,並結合求情內容,委員會最終決定予以譴責(Reprimanded)。

普通科醫生梁英傑涉嫌在2010年7月至9月期間,無視其病人父親的多次請求,未能向其提供病人的全部醫療紀錄,被投訴涉專業失當,醫委會今日(28日)召開研訊。圖為梁英傑代表律師Bernard Murphy(右二)。(湯致遠攝)

案情指,病人父親於2010年9月15日正式發出書面要求索取醫療紀錄,而早前同年7月至 9月期間,病人父親曾多次致電梁醫生的診所作出口頭要求。

病人家屬2010年四度索取無果

根據申訴人向醫務委員會提交的投訴信,申訴人先後四次向梁醫生索取紀錄無果,第一次為2010年7月;第二次為8月初,梁醫生給了類似回覆;第三次為8月31日,申訴人再致電診所要求但仍未獲處理;第四次則為9月15日的書面要求。

被告最終僅提供了部份紀錄,而並非申訴人所要求的完整醫療紀錄。此外,被告人在向初步偵查委員會提交的書面陳述中,已承認曾多次收到病人父親索取醫療紀錄的要求,而且未有遵從。

秘書處代表律師沈羨瑜在研訊中指,涉案的醫療紀錄原應按病人父親請求提供,惟被告一直未有提供,最終直至醫委會作出要求後,被告才向醫委會提交該批紀錄。控方強調,基於文件證據,有關控罪顯然成立,遂請研訊小組裁定被告專業失當罪名成立。

秘書處代表律師沈羨瑜。(湯致遠攝)

辯方今稱梁英傑不抗辯 醫委會:醫療報告絕非原始醫療紀錄代替品

梁英傑今日缺席研訊,其代表律師Bernard Murphy表示,梁英傑不會就控罪中的指控提出抗辯。

研訊小組主席楊協和表示,經小組商議後,裁定梁英傑專業失當罪成。小組指出,病人及其家屬有合法權利提出投訴,而妥善保存並在合理時間內向病人提供原始醫療紀錄是醫生的專業義務。雖然醫生撰寫醫療報告有助家屬理解病情,但這絕不能免除提供原始醫療紀錄副本的責任。

小組認為被告拒絕提供紀錄並無合理解釋,其行為已低於香港註冊醫生的應有標準。控方提出梁英傑過去曾有一項紀律處分紀錄,希望供小組參考。

醫生梁英傑代表律師Bernard Murphy。(湯致遠攝)

辯方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目前於大學任職全職教授,故未能親自到庭,並指示律師代表其承認無爭議的事實控罪。辯方代表律師又表示,被告充分意識到未能提供紀錄屬錯誤行為,對當時未無條件向家屬提供完整病歷的做法表達深切遺憾與悔意,承認當時應無條件向家屬提供病歷;強調此舉是其多年的執業生涯中罕見的失誤。

委員會表示,被告求情指出被告已對事件作出反省,現已明白病人父親有權索取其子女的醫療紀錄副本。此外,被告亦已了解到,醫療報告並不等同於原始醫療紀錄。考慮到被告控罪的性質及嚴重性,並結合求情內容,委員會最終裁定對被告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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