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廂噪音|廣州擬立法禁手機聲外放 港早有規例 市民稱執法難
搭車時大聲播手機、講電話,此類不文明行為會對其他乘客構成滋擾,現時正在搭車的你,或許有所感受。廣州市近期便擬出台新法規,凡於地鐵或巴士內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且不聽勸阻者,最高可罰1,000元人民幣,不少內地網民對此表示支持。其他國家近期亦收緊相關管制,例如新加坡已於9月實施新規,將巴士車廂內大聲播片、把腳放在座位上等列為滋擾行為,最高可罰500新加坡元(折合約2,900港元)。
事實上,香港就巴士或港鐵車內滋擾行為,早已設有相關規管與罰則,最高罰款甚至達3,000至5,000港元,但仍時有因噪音引發爭執或打鬥事件。《香港01》向本港市民及遊客了解,多數受訪者直言,即使有法規管,現實中亦面臨極大的執法困難,惟認為香港的手機聲外放情況不如內地嚴重,屬可容忍的程度。
來自廣西南寧的遊客謝先生表示,內地交通工具上開擴音的情況相對較多,在香港則較少見;若自己在乘車時遇上相關情況,亦只會選擇遠離,因為上前勸阻「對方亦不會聽」。
本港市民張小姐亦有同感,認為香港人在使用手機時普遍較有禮貌,自己平日會配戴耳機,極少被他人影響。她更指出執法上的客觀困難,例如乘客講電話可能只是幾分鐘的事,時間短暫,執法人員實在難以即時跟進。
另一位不願具名的男性市民亦指出,自己平日乘車使用手機時只會瀏覽文字,並無看片聽歌習慣,對相關法規「無乜睇法」。他認為香港的情況不如內地嚴重,自己遇到了也只會選擇無視,並坦言即便香港有法可依,亦很難完全消除此類行為。
市民陳小姐則分享親身經歷指,即使自己坐車時已戴上耳機,仍能聽到後數排乘客播放影片的聲音。不過她觀察到全車乘客普遍表現包容,考慮到部分開大喇叭的長者可能是聽力不佳,故未有人上前阻止。
事實上,本港目前已有明確法規規管車內噪音及滋擾問題。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巴士乘客不得在車內使用或操作任何嘈吵的器具、樂器、收音機或錄音機而滋擾他人;《公共巴士服務規例》亦禁止乘客故意阻礙車長或不適當干擾巴士操作,兩者最高可被處以罰款 3,000 港元及監禁 6 個月。現時九巴及城巴車隊均設有廣播與提示字句,呼籲乘客將裝置調至靜音模式,車長留意到干擾行為時亦會進行禮貌勸喻。
港鐵車廂方面則受《香港鐵路附例》規管,條例禁止乘客在列車上或鐵路處所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違者最高可被罰款 5,000 港元。港鐵近年亦持續透過宣傳教育推廣乘車禮儀,呼籲乘客乘車時降低電子裝置的聲量。
▼車廂噪音問題屢釀爭執打鬥▼
過往有社會意見認為,車廂靜音管理往往需要「法規威懾」與「公德宣導」雙軌並行,單純依賴法律去規範未必切實可行,關鍵仍在於強化公德教育與建立同理心氛圍。若乘客能將心比己、互相體諒,自然能從源頭減少滋擾行為,共建和諧舒適的乘車環境。
新民黨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本港雖有法例,但欠缺管理。她提到新加坡有便衣督察巡視公共交通工具,值得借鏡。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則認為,很多人都不知道法例存在,建議政府加強宣傳,用「和諧啲」的方式教育乘客。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巴分會主任黎兆聰指出,法例無賦予車長執法權力,因此要解決情況需視乎執法者。他又期望當局,做好宣傳教育,否則「你有你廣播,佢有佢煲劇」只會繼續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