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科名醫葉維晉涉不當開藥裁定專業失當 除牌18個月不獲緩刑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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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專科醫生葉維晉涉不當向一名患末期肺癌的內地男子開藥一案,自今年6月起經過四次審訊,醫委會今日(4日)終於裁定他專業失當,判他從醫委會註冊醫生名單中除名18個月。研訊小組指,考慮到被告堅定地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若被告繼續行醫,小組會擔憂公眾安全,所以決定立即執行除牌,不獲緩刑。

泌尿外科專科醫生葉維晉今日出庭應訊。(湯致遠攝)
葉維晉代表律師Ashok Sakhrani。(湯致遠攝)

末期肺癌男用藥後離世 家屬向醫委會投訴

案情指,一名時年53歲的內地男子在2017年患上末期小細胞肺癌。該病人及家屬得知一款名為「吉舒達」(Keytruda,學名:Pembrolizumab)的抗癌藥,惟該款藥在內地買不到,病人兒子遂透過中介,找到泌尿外科專科醫生葉維晉替病人開處方藥,期間病人從沒親自到診。病人用藥後出現咳血,其後因急性肝衰竭離世。

病人家屬解釋病人情況不適宜從內地遠道來港,醫生亦沒要求病人必須到診;被告則強調,當日從病人妹妹得知病人因病情嚴重,無法親自或透過視像到診,才「退而求其次」透過妹妹了解病人情況及收集資料。

家屬其後向醫委會投訴,葉維晉面臨六項指控,包括在沒有恰當證明下向病人開出吉舒達、在開藥前沒有進行足夠評估和在開藥前沒有恰當地諮詢病人等。

葉維晉面臨六項指控。(湯致遠攝)

研訊小組:沒面對面諮詢病人與單純賣藥沒有分別

案件自今年6月起經過四次審訊,醫委會今日裁定葉維晉專業失當,判他從醫委會註冊醫生名單中除名18個月。研訊小組指,被告在今年提交的聲明中提到「雖然藥物在2017年沒標記是用於小細胞肺癌,但中國內地有末期小細胞肺癌病人對藥物有完全反應」,顯示他漠視藥物於2021年被所屬藥廠從小細胞肺癌治療中除名。小組認為,這顯示被告缺乏對小細胞肺癌治療的醫學知識。

小組亦指,最關注被告開藥時沒有面對面諮詢病人,亦沒有對病人情況及治療的適當性進行任何醫學評估。小組形容被告濫用醫生開藥的權利,與單純賣藥沒有分別。小組也提到,考慮到被告堅定地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若被告繼續行醫,小組會擔憂公眾安全,所以決定立即執行除牌,不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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