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師學會促納營造師入法定專業 要求駐守地盤 負工程監督責任
本港建造工程質素近日受到關注,營造師學會認為,現時法例下,承建商的獲授權簽署人(Authorized Signatory,簡稱 AS)未必長駐地盤,難以做到監管角色。學會期望政府加入營造師作為法定專業人士,並修例要求達一定程度規模的工程,由註冊營造師直接承擔施工質素及安全的監督責任。
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祺指,目前全港僅有1,400多名承建商的獲授權簽署人、即「AS」,當中七至八成中小型承建商僅有一名AS,而大型承建商亦甚少超逾10位。他指,對比全港每日有約一萬個運作中的地盤,AS根本無法長駐地盤,僅能按法規作定期巡查。
湯毓祺又指,事實上,現時業界已有營造師負責駐守地盤,處理每日工作安排,管理建造安全與質素。他又指,最近發展局已於政府建築合約中承認營造師學會會員地位,等同於建築師學會及工程師學會,當局應該賦予營造師法律地位,同時要求營造師負起法律責任。
對於政府計劃修訂《建築物條例》,加強對AS的罰則,學會副會長孟家榮形容是「交咗責任畀啲唔使落地盤嘅人」,強調平均每名AS手上都同時有8至10個項目,難以做到監察角色。他又以職安健法例為例指,建築地盤總工作人數達100人,便須僱用安全主任,認為對於工程質素亦應有類似機制。
提到現時有營造師但業界仍不時有負面新聞,學會義務秘書鄧兆強指,現時地盤並非強制要有營造師角色,亦非所有人都是學會會員,認同業界情況參差。他期望賦予營造師法律地位,可以幫助行業專業化,又認為可加強營造師在管理上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