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營造師做什麼?學會倡設註冊制度 賦權法定角色改善工地安全
地盤意外屢有發生,當局會追究授權簽署人(AS),不過他們卻往往並非駐工地的負責人。事實上,地盤運作期間總體負責人是「營造師」,該職位存在已久,卻鮮有被提到。營造師學會今日(10日)建議政府設立營造師註冊制度,並在來年修訂的《建築物條例》明確其法定責任,賦權營造師成為地盤法定上負責人,改善地盤管理問題。
提到建造業界,不少人或會想起建築師、測量師、工程師三個角色,但鮮有想起營造師。其實該職業在業界存在已久,現時各個地盤都有設該職位,甚至政府合約亦有明文要求。其角色類似地盤的CEO,負責協調、統籌、監督工程,並作出決策,不論是施工質量還是工地安全,都是他們要負責的工作範疇。又例如圖則設計放到實際建造時有困難,要協調工程師及前線工人,都是他們的工作。
現時本港未有營造師法定註冊制度,該職業亦沒有法定角色。工業意外出現之時,獲授權簽署人(AS)往往被追究所有責任,甚至會被除名。不過,全港註冊承辦商有超過1400間,但獲授權簽署授權人只有約800多個,他們大多為建築公司的老闆或高層,實際參與管理地盤時間有限。
營造師學會現時是營造師的註冊機構,雖未如工程師、測量師學會等有法定角色,但已有逾3,000個會員。入會的會員雖然經過學會的考核、面試等,亦要有一定工地管理經驗,而入會後學會會為會員提供培訓,確保他們的知識能滿足行業發展的需要。學會會長湯毓祺指,學會的專業程度已獲得行內認可,期望當局可以設立營造師註冊制度。
湯毓祺強調,要求設立註冊制度並非要取代獲授權簽署人的角色,而是希望做到「責任到人」,又認為設立註冊制度後,可協助營造師更好地運用法定權力,落實工地安全等方面的措施。副會長陳智敏則指,雖然現時各地盤都有營造師的職位,但並無客觀擔任條件,即「任何人都做得」,認為設立註冊制度,有助令行業專業化,明確「有咩做得,有咩唔做得」,將有助提高行業質素。
湯毓祺又表示,據他了解,將於明年首季修例的《建築物條例》,方向主要為加強打擊僭建、加重現有制度下各法定負責人的罰則,未能有效改善制度本身,期望當局修例時,可加入要求各地盤都要有營造師的規定,以推動設立註冊制度,相信能有助改善地盤管理及建築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