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條例|修訂倡物管抽查20%授權票 業界憂難核證加大工作量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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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改善大廈管理,建議設立每人可持有「授權票」的上限。新方案要求業主物管方要抽查至少20%的授權票,並需提供聯絡電話等,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潘建良今(5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提到執行上的困難,指要致電核實會加大工作量,電話核實亦難以百分百確定是業主本人。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改善大廈管理。(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物管界:設投票門檻有機會礙採購進度 支持政府調整

政府日前就《建築物管理條例》完成公眾諮詢,據立法會文件披露,「第2類大額採購」增設「親自投票」門檻一項,未有納入建議修訂方案。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潘建良表示,相信今次政府諮詢較為民主,第二類採購涵蓋的範圍包括電梯維修、清潔保安等大型服務,香港人十分忙碌,會親身投票的人較少,若要求實名制並要達至某一個百分比,則有機會影響運作。

潘建良續指,以往業主大會的授權票數量佔多,部份業主會授權信得過的朋友、法團主席等,認為一般而言問題不大。他強調,要5%業主親自投票難以達成,以8,000伙來計需有400人落場投票,惟事實能有200至300人到場「已經好好」。他重申支持政府調整門檻「從善如流」。

盼有法團律師助抽查授權票

新方案要求物管方要抽查至少20%的授權票,並需提供聯絡電話等,潘建良指,以往物管公司僅需核對簽名,未來則要致電核實等,會加大工作量;電話核實亦難以百分百確定是業主本人。他又說,若發現有可疑授權票,當下是否即時取消該票亦涉及法律爭議,期望可有法團律師在場協助。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授權票上限研究方向須訂時間表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大廈管理最困擾業主的便是大維修,認為政府的修訂案是「穩妥但不算過於進取」。

對於抽查至少20%授權票,他表示,政府需提供清晰的指引與法律依據,避免物管公司因擔心法律風險而「有權不敢用」。他續指,政府應給出具體時間表,明確未來授權票上限的研究方向,亦可探討區分住宅與工商大廈的法團管治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