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路政署外判員工 涉用假報價單誇大升降機建築開支12萬元

撰文:梁思行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日(20日)落案起訴一名路政署外判商員工,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被告屬於和明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統籌,涉及柴灣一行人天橋升降機工程。但被告向總承建商申請報銷開支11萬9千元,數目被指誇大。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五(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陸成斌,29歲,於和明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和明)任職項目統籌。陸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

涉事承建商均安建築於2019年獲路政署聘任作為工程項目的總承建商,負責為柴灣一條行人天橋安裝無障礙升降機,項目於同年以1億6千萬元分判予和明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案發時,被告於和明任職項目統籌,負責監督上述工程,期間分判商可向均安提交發票或報價單,以申請報銷開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7月底至8月底期間,使用虛假文書,即一份看來是由一間供應商向和明發出,總金額為11萬9千元的報價單,意圖誘使均安接受為真文書。上述報價單涉及四個過濾廢水的沉積池,報價金額被指遭誇大。

路政署及均安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