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墮樓】事發一周羅婉儀仍未露面 fb自爆變「前任」女校長

撰文: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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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6日),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48歲的圖書館主任林老師,於校內墮樓身亡,事件震驚教育界。該校女校長羅婉儀目前休假,仍未現身解釋事件,暫時交由東華三院獨立調查小組進行內部調查。據羅婉儀個人facebook帳戶顯示,她亦將李東海小學工作狀態改為「前任女校長」。有知情人士向《香港01》透露,羅婉儀接任李東海小學校長前,於舊校擔任副校長時經常拍枱責罵教職員,引起眾人不滿。

羅校長在facebook的銜頭已經變成「前任女教長」(former headmistress)

前同事指控 羅不時出言侮辱老師

有知情人士化名秦老師向《香港01》透露,他與李東海小學女校長羅婉儀為前同事關係,兩人於舊校共事廿多年:「試過喺教員室鬧交,仲拍哂枱責罵人!」秦老師表示,羅婉儀於舊校與基層及同輩老師關係不太好,有感她孤立及鄙視他人,有時更出言侮辱,「只是不停向校長投訴不同老師,換句話講就係精心安排辦公室政治。」

精心安排辦公室政治 同事不合作就會被針對

秦老師續指,時任副校長的羅婉儀不時與同僚搬弄是非,亦不時發脾氣。對於工作安排亦惹起不少前同事不滿。他續指,羅傾向用強制性方式,要求同事參與不同校外課程,「如果有事或有病也不能不出席,因為會被她投訴!」據他所知,如果有人不合作就會被針對。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指引:「不應故意使同事難堪或受到羞辱」

除了「秦老師」外,較早時亦有不少消息人士指控羅校長對同僚態度惡劣。根據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指引,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對其他同事作推薦或證明時,應以公正、真實為原則,不應惡意損害同事的專業信譽與事業前途,以及不應故意使同事難堪或受到羞辱。在批評同事時,應謹慎地避免傷害其自尊。據網站資料顯示,相關指引於90年代推出,至今未有修改。

一級小學校長 月薪逾9.3萬元

據了解,羅婉儀為小學一級校長(HM1),頂薪點為第41個薪級點。根據2018年財政年度官立、資助學校教師薪級表,第41個薪級點,每月薪酬為港幣93,315元。除了有薪年假外,教學人員在醫生證明下,可以放累積最多168天的有薪病假:根據《資助學校資助則例》規定,資助學校編制內教學人員在首年的服務可獲有薪病假28天,以後服務滿一年再獲病假48天,累積病假最高可至168天。教學人員包括普通學校及特殊學校的校長、教師及工場教師等。

東華三院:校長現正休假 不便評論

《香港01》就羅校長的facebook銜頭變更一事,向東華三院查詢。東華三院發言人回覆指:「直接目前為止,本院只知悉羅校長現正休假,並無其他進一步資料。就羅校長個人面書的資料,本院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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