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港澳辦指恐怖主義苗頭 O記高層:機場衝突不構成

撰文:孔繁栩 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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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3日)機場「警察還眼」集會,追究警方在周日(11日)尖沙咀清場時,一名少女疑遭布袋彈擊中右眼導致眼球爆裂。大批示威者阻擋旅客離境,機管局一度暫停所有航班登機服務,有旅客將無法離港,傍晚時分,有一名被示威者懷疑為內地公安的男子及《環球時報》記者遭示威者綁手,至深夜,過百軍裝警進入機場清場,過程中一名警員遭示威者包圍及襲擊,警員在混亂中擎槍。
警方今日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有極端激進的示威者阻撓旅客,向其他人士濫用私刑、罔顧人命、阻礙救護員到場等,警方昨日共拘捕5人,涉嫌非法集結、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被問到早前港澳辦指示威者行為構成嚴重暴力犯罪,並出現恐怖主義苗頭,李桂華稱非法禁錮、傷人等行為是大家都不齒的行為,但從昨日片段中看不到想強迫政府或國際組織,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主張的行為,單以昨日情況李認為是嚴重罪行,但不構成恐怖主義行為。

斥極端示威者濫用私刑

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及機場警區署理指揮官劉榮基今日下午4時會見傳媒。麥展豪在發言時表示,香港國際機場昨日發生一連串事件,大批示威者參與聲稱和平集會,但有極端激進的示威者阻撓旅客,向其他人士濫用私刑、罔顧人命、阻礙救護員到場等等,麥向昨日所有受影響人致最深切慰問,盼傷者早日康復。麥續稱,有示威者將手推車堵塞扶手梯及升降機,又阻礙禁區閘口,旅客法登機,致行程受阻。

助理處長:患心臟病婆婆一臉徬徨

麥指當時有小朋友嚇到哭,有患心臟病婆婆一臉徬徨,有女士需要高舉行李穿越人群,有旅客請求示威者讓他離開,出現磨擦爭執,但示威者仍無動於衷,亦有外國女子港無親無故滯留機場,坦言並非所有人都有錢再訂機票或租住酒店,「仲要唔知等幾耐」,麥強調示威者有集會抗議自由,但要在不影響他人情況下進行,希望示威者反思他們有否顧及旅客及其他市民的自由。

警務處助理處長等五名警方高層會見記者。(黃廸雯攝)

兩內地男被非法禁錮 麥展豪:追究到底

警方於記者會上播出內地男被示威者包圍情況,麥展豪指示威者非法禁錮、折磨、暴力虐待事主,事主被打暈後仍有人不斷踢,另外示威者不只阻擋救護員去路離場,又阻礙在場急救人員為事主救治,麥指任何人生命平等,當生命有危險時值得有被救治機會。

麥展豪又指其後示威者再非法禁錮另一名內地男子,搶去其背包並指他為內地執法人員,指極端激進示威者濫用私刑,用索帶索事主手腳,侮辱男子嘗試除去其褲子折磨及毆打他。有示威者用雨傘遮閉路電視,又指有人不準記者拍照,麥展豪嚴厲譴責,指會追究到底。

昨日有內地人被懷疑身份,遭示威者用索帶綁手。(資料圖片/曾梓洋攝)

李桂華:昨日情況是嚴重罪行,但不構成恐怖主義行為

被問到港澳辦早前指暴力事件行為出現恐怖主義苗頭,麥展豪指目前警方處理恐怖主義有自己一套法例,目前遊行示威大部分人士都是以和平形式進行,但有部分極端暴力示威者,使用暴力不斷升級,麥展豪指警方會密切留意這勢頭,暫時不覺得兩者是一樣。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警方正積極跟進事件,希望不久將來有更多人被捕,李桂華稱非法禁錮、傷人等行為是大家都不齒的行為,但是否構成恐怖主義,根據第575章《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如暴力行為,損害等,行為是足夠(對應條例),但李指從片段中看到,看不到想強迫政府或國際組織,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主張,單以昨日情況李認為是嚴重罪行,但不構成恐怖主義行為。

李桂華指,單以昨日情況認為是嚴重罪行,但不構成恐怖主義行為。(黃廸雯攝)

 

O記「D組」處理遊行及反恐

提及O記早年就大型示威活動增設「D組」,未來會否增加編制?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O記「D組」是負責處理遊行示威及反恐工作,編制有35名人員,由一名警司帶領,而近月的示威案件並非全由O記處理,O記現時負責跟進烈性炸藥TATP案、製造煙餅案、周日警署遇襲、7.1立法會被破壞、6.12示威及6.21包圍警總等事件。對於有律師及家長投訴,在新屋嶺等了十多小時未能見被捕人士,及有被捕人士稱在未見律師前錄口供等,李指因並非所有案件都由O記處理,未能解答。

指擎槍警行為正確、合法合理

麥展豪稱警方入機場時無防暴裝備,亦於現場及社交媒體表示,行動並非清場而是想救人,但於斜路時已被示威者用手推車做成路障,擾攘幾小時救護員方能將傷者救走。其後警方撤離時被示威者襲擊,用硬物損毀警車,有一名警員嘗試追捕襲擊他的示威者時,被大批示威者推向角落圍毆,又被搶去警棍及胡椒噴霧,生命受威脅下警員拔出手槍戒備,麥展豪指警員行為正確、合法合理,表現英勇、果斷及克制。麥展豪並指出,如嘗試影響航空安全會有嚴重後果,可以判囚終生。

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黃廸雯攝)

記者會持續更新

【1733】有傳媒關注,假如機場再次被包圍,甚至航空管制塔被衝擊,警方有甚麼應變措施制止,麥展豪指出,如嘗試影響航空安全會有嚴重後果,可以判囚終生,警方有同機管局、機場保安公司合作及溝通,仍不時與相關政府部門作出風險評估,以確保安全。

就傳媒提出建議,警方可以作出示範,如何採取最低武力應付拒捕人士,甚至由傳媒扮演拒捕者,麥稱可以考慮。

【1730】對於8月12日凌晨約1時,有過百人包圍青山警署,警員被指進入附近屋苑進行拘捕,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指警方當時派同事作驅散及拘捕行動,同事見到有部分參與非法集結人士走入附近屋苑,同事跟隨進入,是行使《警隊條例》合理懷疑會拘捕人士進入該地方,法例容許警員在沒有搜令情況下進入。警方當時嘗試截停一名非法集結人士,當中有其他人嘗試「搶犯」般幫助人士逃脫,同事當時高度戒備及警告,被大批人士包圍,仍有人嘗試衝進,警員使用胡椒噴霧後將人士帶離及到警署。

【1724】被問警方昨日於機場有否派員喬裝,麥展豪回應指昨日機場行動沒有警員喬裝,指警方早前喬裝行動是為拘捕極端示威者的情報主導行動,而非警方處理遊行示威的手法,希望大家能分清兩者。警方對和平有序、合法示威會全力配合,而打擊極端暴力示威者破壞香港的情況,希望大家能分開。對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指警隊武力違反國際標準,麥展豪指警方有留意報導,警方一向使用武力及指引部入國際標準,包括部分聯合國標準,清楚定明合法性、必要性及相秤性,未有資料顯示有關聯合國組織向警方索取資料作報導及結論,對此沒有進一步評論。

【1715】被問到警方為何未有即時到場,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昨日衝突過程警方一直與機管局及保安公司密切聯繫,機管局及保安公司一直處理情況,指較後時間聯絡警方跟進情況,謝振中指警方每次行動有不同考慮,包括當時公眾秩序,亦要顧及公眾安全,於一個有不同種類人士在場的地方進行行動,會否令情況惡化,另外是否即時作拘捕,人手是否及比例及會否對現場情況有惡化。昨日於作出行動前警方先定下目標,是為安全帶受傷遊客離開機場看醫生,警方已於不同媒體通知市民非清場行動。於評估過現場情況後,警方成功將人士帶離機場。而第二位事主,警方未行動前救護人員已將事主帶離,事件由刑事調查隊積極跟進。

中央電視台提問 主持重申以廣東話回答

【1714】有傳媒提及,歐美國家不會在大型示威活動中安插卧底,因容易引起他人躁動、無法保障卧底人生安全等。李桂華回應指出,今次情況與一般公眾活動不同,情報顯示有極度暴力、持有武器人士,需要在極短時間內作出拘捕,強調過程中無挑釁行為,拘捕前一定會表露警員身份,認為該行動方式適合。

【1709】被問到究竟能否從高處發射催淚彈,麥展豪指出「冇話一定唔可以喺咩位發射」,最重要考慮是驅散暴力示威者,警隊在使用任何武力都有嚴格守則,施放催淚彈是要保持適當距離,減少雙方受傷機會,因此發射位置不在乎高低,而要據實際環境,是否能達到目的。

提及O記早年就大型示威活動增設「D組」,未來會否增加編制?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O記「D組」是負責處理遊行示威及反恐工作,編制有35名人員,由一名警司帶領,而近月的示威案件並非全由O記處理,O記現時負責跟進烈性炸藥TATP案、製造煙餅案、周日警署遇襲、7.1立法會被破壞、6.12示威及6.21包圍警總等事件。對於有律師及家長投訴,在新屋嶺等了十多小時未能見被捕人士,及有被捕人士稱在未見律師前錄口供等,李指因並非所有案件都由O記處理,未能解答。

【1705】中央電視台一名男記者提問有關內地遊客被圍毆,為何警方未有在第一時間到場解救,如何保障旅客及在港採訪記者安全,請警方用普通話回答,主持指記者會為中英文,即使用普通話發問警方都會以廣東話回答。麥展豪指警方對有人受傷感到可惜,會一如過往繼續保護市民生命財產,任何合法來港的遊客都應得到適當保護,警方會努力確保遊客有安全環境,對已發生的暴力行為警方會全力追查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

【1653】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警方正積極跟進事件,希望不久將來有更多人被捕,李桂華稱非法禁錮、傷人等行為是大家都不齒的行為,但是否構成恐怖主義,根據第575章《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如暴力行為,損害等,行為是足夠(對應條例),但李指從片段中看到,看不到想強迫政府或國際組織,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主張,單以昨日情況李認為是嚴重罪行,但不構成恐怖主義行為。

機場特警被誤當速龍

【1643】有關速龍小隊制服問題,麥展豪指目前有司法覆核案件進行中,目前不能進一步解釋情況,警方重申理解市民關注,從而作檢討及改善。麥展豪指昨晚情況,以目前理解非速龍小隊,而屬於機場特警,而該套工作服「可能唔係平時佢哋常規工作服都唔定」,會了解因何情況會出現是否制服上完全記認,資料需要詳細核實才能作進一步回覆。

機場警區署理指揮官劉榮基指,當時機場特警人員於緊急情況下到場,之前正在接受訓練,因此其身穿的為訓練用工作服,因於昨晚轉變急促,行動緊急下同事不能更換有辨識的制服,劉榮基指確認有關人員為警員。

【1636】被問到警方今日會否於機場進行清場,及昨晚出現有警員樣貌被裝備完全遮蔽、亦沒有展示警員編號,麥展豪指禁制令剛於今日實施,警方與機管局及保安公司有密切聯繫,今日曾作出會議,現時在禁制令下進入機場人士有受限制,旅客、職員、送機人士可以進入機場範圍,相關進入情況會由機管局及執法吏執行,有需要警方會配合。

警:示威者侮辱男子嘗試除去其褲子

【1632】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出,警方昨日在機場T1以涉嫌非法集結共拘捕5名年男子,年齡介乎17至28歲,其中兩人涉嫌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5人現正扣查,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謝又指出,警方昨晚約11時許,在進入機場拯救被困的旅客時,有示威者向警車掟雜物,又有人用手推車阻擋警方,亦有人用「鐳射槍」施襲。

謝振中又表示,根據第494章 《航空保安條例》,任何人利用任何器件、物質或武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故意在服務國際民航的機場內作出任何暴力行為,導致傷亡,或危害或機場的安全運作或該機場內的人的安全,一經定罪可判囚終生。除了出手推人,即使高舉雙手阻人離開,刻意限制他人自由出入,或涉非法禁錮,最高可囚七年,如涉遊盪罪在囚兩年,普通襲擊可囚一年。而機管局已取得臨禁制令,如任何人士違反禁制令屬藐視法庭,警方亦會配合機管局要求到機場執法。

麥展豪表示,機場是人流密雜地方,根本不應該是示威場地,而且已超越底線,偏離初衷,暴力示威者不應騎挾安全示威活動,和平參與者應劃清界線。

【1630】麥展豪又指其後示威者再非法禁錮另一名內地男子,搶去其背包並指他為內地執法人員,指極端激進示威者濫用私刑,用索帶索事主手腳,侮辱男子嘗試除去其褲子折磨及毆打他。有示威者用雨傘遮閉路電視,又指有人不準記者拍照,麥展豪嚴厲譴責,指會追究到底。

警方入機場時無防暴裝備
【1623】警方於記者會上播出內地男被示威者包圍情況,麥展豪指示威者非法禁錮、折磨、暴力虐待事主,事主被打暈後仍有人不斷踢,另外示威者不只阻擋救護員去路離場,又阻礙在場急救人員為事主救治,麥指任何人生命平等,當生命有危險時值得有被救治機會。

麥展豪稱警方入機場時無防暴裝備,亦於現場及社交媒體表示,行動並非清場而是想救人,但於斜路時已被示威者用手推車做成路障,擾攘幾小時救護員方能將傷者救走。其後警方撤離時被示威者襲擊,用硬物損毀警車,有一名警員嘗試追捕襲擊他的示威者時,被大批示威者推向角落圍毆,又被搶去警棍及胡椒噴霧,生命受威脅下警員拔出手槍戒備,麥展豪指警員行為正確、合法合理,表現英勇、果斷及克制。

【1615】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在開場發言時表示,香港國際機場昨日發生一連串事件,大批示威者參與聲稱和平集會,但有極端激進的示威者阻撓旅客,向其他人士濫用私刑、罔顧人命、阻礙救護員到場等等,麥向昨日所有受影響人致最深切慰問,盼傷者早日康復。

麥續稱,有示威者將手推車堵塞扶手梯及升降機,又阻礙禁區閘口,旅客法登機,致行程受阻。麥指當時有小朋友嚇到喊,有患心臟病婆婆一臉徬徨,有女士需要高舉行李穿越人群,有旅客請求示威者讓他離開,出現磨擦爭執,但示威者仍無動於衷,亦有外國女子港無親無故滯留機場,坦言並非所有人都有錢再訂機票或租住酒店,「仲要唔知等幾耐」,麥強調示威者有集會抗議自由,但要在不影響他人情況下進行,希望示威者反思他們有否顧及旅客及其他市民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