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過勞死|死者曾月做390小時 工時長非孤例 工權會促規管

撰文:林澤鋒 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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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電梯維修技工陳家兒疑連續59小時工作,翌日再返工時心臟病發身亡,遺孀陳太認為丈夫是「過勞死」,整理丈夫的「地獄更表」後發現,即使請了多日大假,上半年總工時仍高達2112.5小時,平均每月352小時,遠超正常工時。陳家兒日薪僅673元,須靠日更超時及夜更輪值,才能賺取每月3至4萬元薪金,維持家庭開支。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出,陳家兒的個案並非孤例,電梯維修業普遍存在每月工時逾300小時的「超長工時」問題,甚至高達390至400小時,形容這是香港工時「惡名昭著」的縮影。工權會呼籲政府正視問題,要考慮規管工時,以保障工友權益。

陳太事後整理丈夫生前的上班日子及工作時數。(林澤鋒攝)

遺孀整理丈夫生前半年更表 每月工時可達390小時

遺孀陳太整理月曆及統計丈夫今年1至6月的工作時數,發現上半年即使已請了8日大假及1日覆診假,總工時仍高達2112.5小時,平均每月工時352小時,其中1月及3月每月工時更達390小時,最少的2月亦有307小時,顯示其工時遠超正常上班人士。

最誇張的是,陳家兒於1月15日至2月3日連續工作20日,當中6日為通宵夜更,更試過連續工作59小時。此外,5月20日至6月1日及6月17日至6月29日,他亦分別連續工作13日,當中各有4日為通宵夜更。

陳家兒去年1月至7月的上班日子及工時

陳家兒於7月6日至8月,連續工作59小時。(家屬及工權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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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班月薪僅約1.7萬元 加班可賺取4萬元薪金

而在陳家兒於7月9日心臟病發身故前,他對上一次放假是7月1日。隨後於7月6日早上8時半起,工作至7月8日晚上7時半收工,共計59小時。僅休息一晚後,他翌日(9日)早上又再返日更,豈料當日下午便出事。

陳太透露,丈夫日薪為673元,若不加班,月薪僅約1.7萬元。然而,日更超時工作(OT)的兩小時,時薪可獲1.5倍;輪值夜更的日薪更高達1.75倍。因此,陳家兒透過不斷加班及輪值夜更,才能賺取每月3萬至4萬元的薪金,以維持家庭開支。

陳家兒靠超時工作及返夜更,每月可賺取約4.6萬元薪金。(家屬及工權會提供)

電梯行業工時普遍超長 單人工作存安全隱患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事謝欣然訪問其他電梯維修技工後指出,行內普遍存在「超長工時」問題,陳家兒的個案並非孤例。工人每月工時普遍逾300小時,甚至高達390至400小時,過勞情況非常嚴重,她形容這是香港工時長「惡名昭著」的縮影。

工權會續指,電梯維修主要工作分兩種:一種是日常保養,每人每天最少需維修6至8部電梯,並需每星期或每兩個星期進行檢查及保養;另一種則是緊急維修,這類工作時間緊迫。

陳太指,丈夫日薪673元,一個月約1.7萬元,所以不斷加班賺取更高人工。(林澤鋒攝)

以陳家兒的個案為例,即使夜更當值時,公司安排了宿舍,讓員工完成工作後休息,但每晚至少會接到一兩個緊急維修求助電話,有時甚至有3至4個求助,他們要隨時出動,根本無法得到充分休息。

此外,電梯行業單獨工作的情況亦很普遍。陳太曾提及丈夫陳家兒因公司人手不足,經常一個人工作。工權會質疑,既然法例指明要兩人工作,為什麼沒有跟從法例,仍又沒有被警告或者檢控,工權會認為勞工處巡查不足,未能有效執行法例,導致行業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國基則指,業界工時長屬普遍情況,每月可達300至400小時。(王海圖攝)

另一猝死工友事前工作近百小時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國基則指,業界工時長屬普遍情況,每月可達300至400小時。除了陳家兒外,據工會了解,今年5月亦有一名工友工作時猝死,同樣是超長工時。他出事前已連續夜更工作一星期,第七晚凌晨2時許他接到緊急維修召喚,乘車外出時心口翳痛,召救護車到急症室,約3小時後告不治,初步相信是心臟血管有問題。黃指出,該工友每晚工作14.5小時,換算起來該個星期他合共工時將近100小時,比較一般男性僱員每周工時中位數的44小時,高出一倍。

他亦提到,公司會提供「站頭」予夜更僱員休息,以往會有床供大家休息,但近年部分只有枱凳,行家只能坐着稍為補眠,「可能只係向張凳眠一眠,一個好舒適嘅地方就唔會有」,對僱員的身心健康必然有所影響。

工業傷亡權益會的謝小姐(左)指電梯業普遍都長工時。(林澤鋒攝)

底薪變相低逼工人加班 工權會倡政府規管工時

工權會指出,電梯行業屬高技術的工種,但電梯維修員的薪金偏低,即使陳家兒有40年經驗,底薪僅約1.7萬元,導致工人需要倚賴超時工作增加收入,直指:「公司用底薪去逼工人去加班,佢哋冇得揀」。

工權會呼籲社會各界正視電梯行業的過勞問題,並認為政府要正視問題,盡快採取行動,規管工時,保障勞工權益和生命安全。工權會倡議多項措施:

1. 規管工時: 政府應重新啟動規管工時的討論,保障工人及減少工人過勞;
2. 提高薪酬及安全投放: 在電梯公司投標制度中,應要求業主或法團相應增加薪酬及安全投放的資源,從源頭解決問題;
3. 嚴格執行兩人工作規定: 相關部門應嚴格執行機電工程署關於電梯維修需兩人工作的規定,並加強巡查及檢控;
4. 反對用外勞緩解問題: 輸入外勞並非解決方案,因工作環境、人工及工時不變,即使輸入也無助改善問題,只會有更多受害者。

工權會認為政府要正視問題,盡快採取行動,規管工時,保障勞工權益和生命安全。(資料圖片)

勞工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工時政策是複雜及極具爭議性的課題。勞資雙方因應各行業的不同情況,通過協商擬定合適的工時安排。政府現時沒有計劃以立法方式規管一般僱員的工時。

機電署:須移動機廂時必須兩工人進行

機電工程署回覆查詢時指出,若升降機機廂處於停樓層的開鎖區域範圍時(即機廂門及層站門可同步開啟),工程人員可於該樓層打開層站門,升降機的機廂門便同時被開啟,釋放被困乘客。

若升降機機廂停於開鎖區域以外時,工程人員須安排移動升降機機廂至附近的停樓層,才能釋放被困乘客。基於安全原因,這個移動升降機機廂及釋放被困人士的操作必須由兩名或以上的工程人員進行,以符合《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的安全要求。

機電署:正調查當日操作是否合規 若違規會嚴肅跟進

在接獲今次個案查詢後,機電署向相關物業管理公司及承辦商了解事件,包括升降機機廂困人時的位置及處理該困人事故的工作程序等,以釐清當日的操作是否合乎《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或《守則》的要求。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若發現違規,會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