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過勞死|工時長只因錢 為結婚曾連返4個月 行家嘆難改變
「升降機個行業特色就係低薪靠補水。」電梯維修工陳家兒平均每月工作高達352小時,去年連返59小時後休息一晚,翌日再開工時猝死。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國基認同行業長工時的弊病,每月開工300至400小時實屬等閒,形容有行家年僅50歲卻捱到早衰如70歲老人。他多年來致力推動改革行業工時體制,但坦言絕非易事,即便有資方願意改變更表,但工友擔心收入會減少而不想改變。
他解釋,如果只想賺萬餘元收入,毋須選擇加入電梯業,不少技術性勞工薪酬相若,又不用忍受酷熱骯髒的工作環境,但正正因為電梯業能靠補水賺得可觀收入,滿足供樓養家的需要,故不少行家犧牲個人健康及家庭生活來上班賺錢。他慨嘆:「人工係重要,但唔係最重要,因為人命先係最重要」。
電梯維修技工屬厭惡性行業,總是要捐窿捐罅,弄得大汗淋漓、污糟邋遢,且時有職安事故,予人危險的感覺。入行逾30載、目前仍在前線工作的黃國基,同意電梯維修是吃力的工作。
他舉例,升降機頂部設有圍欄,空間較機廂更狹窄,卻要容納兩名壯漢工作,加上𨋢槽內密不透風,溫度較機廂高5度,若機廂內設有冷氣機,熱氣更會直攻機頂,「譬如我响機頂,如果我喺最頂一層做嘢,可能半小時我一定要出去休息,如果唔係可能心口真係有啲翳悶......因為所有熱空氣上升,你更加會感覺到特別熱,呼吸唔暢順。」
又例如,單幢式大廈升降機故障無法使用時,維修工需要搬工具箱上頂層機房檢查,若發現有零件需要更換,隨時要落樓取新零件,來來回回爬樓梯,對體力需求相當大。
電梯維修技工屬發牌制,黃國基指要先做滿4年學徒合約,然後讀書考試合格,即5年時間便可獲牌照,若不考試則需要工作滿8年才可獲發牌,「同醫生護士一樣,好犀利,仲未必考到」。被問及長工時工種不少,例如醫護亦要「追更」,他會如何評價兩者之別,黃國基稱兩者同屬專業及長工時,但電梯業薪酬至今仍未能反映其專業。
電梯業薪酬低 為養家供樓超時補水屬普遍
猝死的陳家兒入行40年,在同一公司工作25年半,日薪僅673元,若不超時工作補水,月入約1.7萬元,黃國基對此無奈道:「底薪600幾蚊,係唔係一個正常(水平),我唔知道點評價,留畀社會評價」,但他指出,現時電梯維修工平均薪酬約兩萬元,並不足以供樓養家,故行業的特色是低薪靠補水,「人係會向上流,想供樓、想供車,呢啲就係動力......雖然我們人工低,但我哋實際收入唔低,我哋一個人打兩份工、打三份工」。
只要技工願意工作,公司便樂意編更多更,甚至早年尚未有發牌制度時,自己需要錢結婚,行家會主動讓出更份予其「賺多啲」,他曾試過連續工作4個月不休息,沒見過女朋友一臉,「你夠膽去做,你就可以搵到你認為夠的人工」。
現時的電梯業分兩更制,日更基本工時11小時,額外加時2小時,即合共13小時;夜更13小時。技工可24小時當更,勞工假也可上班,日薪加1.5至2倍的補水,月收入可高達4萬元。黃國基稱,年輕一輩入行後,因尚未有家庭經濟壓力,大多拒絕當更,或者轉行選擇一些較輕鬆的工作,賺取足夠收入供個人洗費便滿足。但踏入30歲想到要成家立室,開支大增,發現「呢個行業原來努力係有錢」,便開始超時工作,直至子女長大,便半退休地減少工時。
踩足80小時寧瞓覺減社交 無暇照顧身體患重病不自知
黃國基認同這個工時模式並不健康,「人哋成日睇到佢哋(技工)好老,其實可能只有50歲,佢哋睇起上嚟70歲,就係因為佢哋不停去返工,日以繼夜。」勞碌半生後雖然換來了財富,卻也犧牲了與親友相處的時間及個人健康。他指出,有行家直踩80小時,相約其吃飯被拒,「有時間不如瞓多啲」;亦有不少工友無暇照顧自己身體,以致發覺患病時,大多已在病危階段,甚至在50、60歲壯年便急病離逝,故他寧願減少工時賺少一點,也不想「老嘅時候賺錢買藥食」。
有公司願改制但工友不支持 全因一個字「錢」
這個以榨取工人所有時間來換取金錢的制度,要改變並非易事。黃國基表示,有公司數年前曾改變24小時當更模式,技工改為只開日更或夜更的交更制,對公司而言開支隨時會更少,只需額外招聘兩個人處理日更較繁重的工作。然而,有些夥計不太願意改制,因其收入會減少很多,除非老闆願意調高整體薪酬。工會調查報告顯示有八成人認為行業薪酬不理想,「呢個問題就係一個死胡同,我個行業特色就係有啲人想搵錢,先會入呢行,如果唔想搵錢入呢個行業,又睇唔到有咩前途。」
盼「過勞死」立法增工友保障:佢唔係返工可能冇事
黃國基認為,任何能改善目前困局的方法都應作出嘗試,故他經常提出各種意見,希望優化工人的工作環境或薪酬,「人工係重要,但唔係最重要,因為人命先係最重要。我為錢賣命咁,我唔係咩特別行業嚟喎,雖然呢個行業係要對社會有責任,但唔係攞條命出嚟搏命㗎。」
改變制度非一朝一夕,推動「過勞死」立法同樣困難。電梯維修工每月工時300至400小時,是一般香港人工時中位數的一倍,但政府報告指「工作間死亡」與「工作因素」沒有直接關係,故「過勞死」立法討論多年來毫無寸進。黃國基指,若能立法界定為工傷,將對工友多一層保障,他亦經常與立法會議員探討,例如心臟病發身亡的工友,或因為工作環境不理想而引發隱疾,「佢係返工㗎,他唔係因為做呢件事,可能冇事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