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加沙追風.有片︱帶6歲及4歲男童堅尼地城觀浪 父親及印傭被捕
日前超強船風「樺加沙」襲港,天文台於周三(24日)一度發出歷來第二長時間的十號颶風信號。警方繼昨日(25日)拘捕兩名帶男童往海怡半島觀浪的外籍女子後,今日(26日)再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一名46歲男子及一名33歲印傭。
警方今晚交代案情時指,被捕本地男子為兩名男童的父親,他帶兩名年僅6歲和4歲的兒子到堅尼地城觀浪,印傭亦一同隨行。兩名男童幸無受傷,至於涉事家庭的母親是否知情,仍有待警方調查。
西區警區總督察(刑事)張蔚珊表示,警方留意到周三網上社交媒體流傳一段短片,見到兩名成人帶同兩名男童,到港島西區堅彌地城新海傍近加多近街交界岸邊觀浪。當時海有湧浪,海水已經開始沖上行人路,惟兩名成人仍然帶同兩名小童逗留拍照,險象環生,情況可能對兒童造成嚴重傷害,甚至危及生命。
警方十分重視案件,隨即追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鎖定兩名涉案成人身份,西區刑事部探員今午在西區一住宅單位,拘捕男童的46歲父親及該家庭的33歲印傭。警方亦在該單位尋獲案中兩名分別4歲和6歲的男童,經初步檢查,兩人均沒有受傷。
翻查資料,周三當日有網民在社交平台上載影片和照片,顯示一對男女帶同兩名小童,在堅尼地城海邊觀浪;旁邊亦有其他人在場。雖然他們站在鐵絲網後,但大量海水湧上岸旁邊,各人被激流環繞,場面驚險。
有網民斥觀浪者離譜,「啲人仲唔識個死字點寫」、「水都湧上來,都仲要出去……真係……」、「咪叫咗唔好再去追風睇浪囉!出事真係連累救援人員!」、「人類總是重複犯錯」。
▼樺加沙追風.海怡半島兩女帶男童觀浪▼
警方昨日已拘捕兩名於周三10號風球期間,帶同8歲男童到海怡半島海邊觀浪的女子,她們分別為33歲斯里蘭卡籍和36歲印度籍,其中一人是男童的母親,另一人是母親的朋友,兩人均持有香港身份證,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她們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中男童手腳有明顯擦傷,被送到瑪麗醫院檢查,之後轉送東區醫院治理。
▼樺加沙追風.屯門黃金泳灘男子游泳▼
另外,10號風球生效期間,一名男子在屯門黃金泳灘游泳,驚動警員到場驅趕。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日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該名54歲姓戴男子,他涉嫌違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之下的《泳灘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E)。
警方強調,政府在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前,已透過不同媒介,多次勸喻市民在惡劣天氣下,切勿追風逐浪。然而,部分市民無視勸告,令自身及他人身處險境。在是次事件中,更有家長明知危險仍罔顧兒童安全,行為不負責任,其行為可觸犯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即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警方亦強烈譴責在極端天氣下,帶同年幼兒童前往岸邊的不負責任行為,在強風及巨浪下,成人未必能抵禦風浪衝擊,更難以保護同行兒童,嚴重危害其安全。
警方重申,極端天氣期間,本港環境瞬息萬變,強風巨浪、雜物飛墜或洪水暴發等情況均可能瞬間引發嚴重意外。家長或監護人必須以兒童的安全同埋福祉為重,絕不應為追求刺激而漠視潛在危險。警方對任何危及兒童健康和安全的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會全力調查並依法處理所有涉及兒童安全的案件,確保兒童受到應有保護。警方亦將繼續同相關部門緊密合作,致力維護公眾安全。
▼ 樺加沙襲港期間多處有人觀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