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寶豐路墮風煤樽1死2傷 3日2奪命吊運事故 工會稱下方應清場
本港3日內接連發生兩宗吊運奪命工傷。繼前日(12日),一名33歲巴基斯坦籍男工人在啟德德高道一地盤,疑被重達10噸的巨型水缸擊中不治後。荃灣寶豐路一個地盤今日(14日)發生工業意外,有天秤以吊籠吊運風煤樽期間,疑有部件鬆脫,3支風煤樽墮下擊傷3名工人,其中1死1昏迷。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表示,吊運工作進行時,應設立危險地帶(fatal zone)圍封,清空在底下工作的工友;而且吊運時,吊運員、訊號員及監管工「睇水」。吊籠使用前應檢查結構,確保持有證書,籠內應以鐵鏈綑綁物件。他估計,意外或由地盤安全管理疏忽有關。
另一工會則建議,地盤遵從「333安全法則」:起吊時,應先將負載吊離地面約3呎,停留3秒以檢查平衡、綁紮及周圍環境是否安全,然後操作員及信號員向後移動至少3米,確保身處安全位置後才起吊。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表示,吊運屬高危工種,行業務必跟從職安局、勞工處或建築業議會的安全守則。進行吊運時,應設立危險地帶(Fatal Zone)並圍封整個範圍,不讓工人在底下工作。
而吊運工作進行時,應同時有吊運員、訊號員及一個監工進行「睇水」,3人同時在崗位上,留意吊運整個過程。若以上程序做足,相對安全。
今日荃灣寶豐路地盤工傷現場消息稱,涉事地盤用天秤以吊籠吊運風煤樽,其間疑部件鬆脫,風煤樽墮下擊中工人。周思傑又指, 地盤在使用吊籠前,應確保拿好證書,以證明確保吊籠結構沒有問題,並且需要半年檢測一次,亦要在每天使用前進行檢查。
他解釋,吊籠一般設有鎖,吊運期間需關門上鎖,他估計吊籠的鎖是壞的,或沒有扣緊,以致吊運期間搖晃,風煤樽從籠內墮地。而且搬運時,籠內物件應綑綁著鐵鏈。 他估計,意外成因由地盤安全管理疏忽引致。
本港3日內接連發生兩宗吊運奪命工傷,周表示,至今1月至今已有多宗意外,反映行業在安全管理及風險評估意識不足,呼籲業界要謹慎,做足每個程序。
香港建造業註冊專門工種職工會聯會理事長周聯僑則表示,就接連意外深表震驚及悲痛,並向意外中死傷者及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工會現正密切跟進事件,並將透過關愛中心聯手為受影響工友及其家屬提供適切協助。
工會建議,不論承建商、分判商、安全人員及前線工友,應執行安全措施,包括規範容器吊運:所有壓縮氣樽等散裝物件,必須使用設計合適且結構完好的專用容器,如吊斗、風煤籠等進行吊運。使用前須嚴格檢查容器,確保其無損壞、鎖扣裝置有效。
所有吊運路線必須事先嚴格規劃及清晰標示,徹底避開人員工作或通行區域之上方。吊運期間,下方相關區域應劃為臨時禁止進入之安全區;每次使用吊索具(如吊鏈、吊帶、吊鉤等)前,必須由合資格人士進行檢查,確認其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
職工會建議嚴格,執行「333安全法則」:起吊時,應先將負載吊離地面約3呎,停留3秒以檢查平衡、綁紮及周圍環境是否安全,然後操作員及信號員向後移動至少3米,確保身處安全位置後,方可發出正式起吊信號。並確保人員資格,所有負責發出起重信號或操作起重機械的人員,必須完成由勞工處處長認可之訓練課程,並經考核合格,方可執行相關工作。
事發今日下午1時34分,荃灣寶豐路一個地盤發生工業意外,經初步調查,當時天秤正在吊運一個內有兩個風樽及一個煤樽的鐵籠,其間風煤樽意外跌下並擊中兩名工人,兩人昏迷送瑪嘉烈醫院搶救。當中29歲姓陳男工送院後,於下午2時40分證實不治,40歲姓施男工則情況嚴重,留醫ICU。而另一50歲姓陳男工友懷疑走避不及時受傷,輕傷送往仁濟醫院治理。
警方稱,3個風煤樽其中兩個長153厘米、闊21厘米;另一個長100厘米、闊2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