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聯消防冚非法加油站截12人 當中8人被捕包括3私家車司機
香港海關及消防處過去兩周(1月5日至18日),採取聯合行動「擊破」,打擊非法燃油活動,在全港多區搗破8個流動非法加油站及油倉,共檢獲逾7,100公升未完稅汽油及6萬公升柴油,並扣查7輛車,市值合共約310萬元。案件涉及12人,包括8名非法油站的管理員及操作員、3名光顧非法加油站顧客及一名貨車司機,其中8人被捕。海關會向法庭申請充公在行動中檢獲的車。
海關表示,不法分子利用改裝油缸貨車,將未完稅汽油偷運入境,再儲在鄉郊的汽油儲存倉庫,直接供應給非法加油站。
海關過去兩周在全港各區進行一連串掃蕩,分別在九龍灣和慈雲山的偏僻街道,共搗破3個流動非法加油站,檢獲3,100公升的未完稅汽油,檢取3輛供應非法汽油的輕型貨車,和3輛光顧非法加油站的私家車。行動中,海關拘捕6人,包括3名相信為非法加油站的負責人,及3名相信為光顧非法加油站的顧客。6名被捕男子均為本地人,年齡介乎34至66歲。
另外,人員亦打擊位於偏僻鄉郊位置的非法燃油來源及儲存中心,分別在屯門及元朗的3個位置,搗破兩個鐵皮屋內的非法加油站及一個汽油儲存中心,合共檢獲4,000公升未完稅汽油。
其中在屯門破獲的非法加油站以汽車美容作掩飾,海關當場檢獲一輛正在卸載未完稅汽油到非法加油站的跨境貨車。案中,兩名分別37及54歲中國籍男女被捕,分別為貨車男司機及非法油站女操作員。
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調查第三組指揮官張瑞敏指,近年本港油價持續上升,不法分子有更大誘因,販賣一些較便宜的未完稅汽油圖利,也誘使市民鋌而走險光顧。調查發現,不法份子會利用非法改裝油缸的貨車,將未完稅汽油偷運入境,然後運輸到一些鄉郊非法汽油儲存倉庫,或直接供應給非法加油站;倉庫則會再將汽油供應予流動非法加油站。
她表示,經營非法流動加油站的人,涉嫌利用未符合消防規格的車輛,將非法汽油運載到市區較偏僻的位置販賣,以增加流動性及人員打擊的執法難度。
消防處則在1月7日及1月15日,分別在青衣及屯門搗破兩個非法柴油加油站,共檢獲6萬公升柴油及一批入油工具,截查3男1女涉案者(40至48歲)。他們涉嫌違反《消防條例及危險品條例》,將會被檢控。
為保障公眾安全,消防處已暫停涉案危險品車輛的牌照,相關牌照持有人一經定罪,其牌照將被撤銷,並禁止相關車輛繼續運載危險品。消防處已檢走涉案柴油,會向法庭申請充公。
上述案件中, 6宗屬非法汽油案件,2宗為非法柴油轉注案件。人員合共檢獲7輛涉案車輛,市值為122萬元,包括3輛供應非法汽油的輕型貨車、3輛光顧非法加油站的私家車及一輛改裝油缸的跨境貨車,海關會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向法庭申請充公。
消防處呼籲公眾切勿光顧非法加油站,以免助長不法分子繼續經營非法燃油轉注活動;非法油站並未裝設加油站專用的消防裝置,一旦發生火警或爆炸,後果非常嚴重,對自身或公眾都構成高度危險。
海關亦指出,購買未完稅汽油屬刑事罪行會留有案底,而且非法汽油品質沒有保證,使用非法汽油可能會對汽車造成損害,影響行車安全。 市民切勿貪圖每公升便宜幾元,而鋌而走險;涉案車輛亦有機會因使用非法汽油而被法庭充公,後果得不償失。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購買或售賣未完稅汽油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消防條例》及《危險品條例》,過量儲存危險品及經營非法加油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入獄監禁6個月。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倉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為走私目的更改汽車裝置、構造物或結構並加以利用,該汽車可被充公。
市民如發現有懷疑非法燃油轉注活動或過量儲存危險品情況,可致電消防處24小時「油擊」舉報熱線5577 9666或投訴熱線2723 8787,或致電海關熱線182 8080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