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花園街搗「毒品飯堂」 檢$1.3萬海洛英冰毒等拘10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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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日(21日)在區內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花園街一單位,檢獲約13克懷疑海洛英、約10克懷疑冰毒、6粒懷疑藍精靈藥丸,及一批冰壼、錫紙和打火機等懷疑吸食毒品的工具。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1.3萬元。
警員以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拘捕該單位內一名62歲李姓本地男子;單位內另外5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40歲至71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