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當局列5風險倡Danny續留收容所 父母盼帶回家願受監察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對香港未婚伴侶曾先生和關小姐,早前設下專頁「Save Lily」,指控瑞典當局「強行」將其母兒Lily帶走並由予寄養家庭照顧。兩人返港後,在家中分娩誕下幼子Danny,但因兩人不肯將DNA樣本交予本港當局,故一度未能確定與嬰兒關係。事件更惹上官非,兩人被警方拘捕,Danny則被勒令由社署照顧。直至本周日Danny突然發燒,被緊急送院醫治,所幸情況已有好轉,暫毋須做手術。

曾先生與關小姐向記者報稱沒有結婚。(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兩人於今日(25日)凌晨向傳媒發最新聲明,指Danny案件將於明日(周五/26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院聆訊。而兩人在聆訊前指出,當局已於本周一,召開「保護懷疑受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MDCC),並評估該個案屬「高風險、已成立的疏忽照顧」。聲明引述會議報告,列出5項潛在風險,建議法庭繼續將Danny安置於收容所以作保護。

該5項風險如下:

●長女Constance出生不足一個月死亡;次女Lily因疏忽照顧已被瑞典政府接管;三子Danny現時則被社署緊急保護。

● Danny年齡尚幼,缺乏自我保護能力。

●父母安排在家分娩,未有讓嬰兒接受自願性質的醫療服務(如健康檢查、注射疫苗,以及未辦理出生登記等其他兒童福利。

● 家庭欠缺外在支援,沒有固定居所。

●父母在事件初期未有與相關政府部門合作。

對於會議結果,Danny父母於聲明中指出,明白公眾及政府對其照顧能力的擔憂,但認為政府介入的程度必須「合符比例」,並應首要考慮Danny的意願及最佳權益。他們認為,現行法例及福利制度已能提供「入侵性較低」的選項。為爭取接Danny回家,父母承諾會向社署提供地址及聯絡方法,確保社署可隨時監察其狀況,並保證社工能定期探訪。

醫療方面,父母指自從Danny入院,他們已24小時輪流守侯在Danny身邊,提供最適切的照料。又指Danny能在醫生監督下,「靠自身抵抗力及人奶的輔助而逐漸康復」。兩人又指正物色適合的西醫及中醫師,以長期跟進Danny的醫療狀況,並重申無意挑戰現代的醫療,「只希望從中醫及西醫的醫療系統內,尋求入侵性較低而有效的治療方案,以盡量減低不必要的醫療風險」。

DANNY父母到達醫院病房門外,感到擔心。(資料圖片/李家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