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嚴打虛假提早提取MPF 假醫生紙最高可囚14年|附合法條件

撰文:高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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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及積金易平台有限公司(積金易公司)宣布進一步加強措施,以精準識別及遏止虛假提早提取強積金(MPF)的申請,全力保障計劃成員權益,並嚴厲打擊涉及強積金的詐騙活動。

積金局(資料圖片)

集中管理跨平台紀錄 可疑個案無所遁形

隨著「積金易」平台(eMPF)投入全面運作,所有強積金行政工作及數據紀錄現已改由「積金易」統一處理。透過集中化管理,「積金易」團隊能全面掌握所有成員的提取申請與歷史紀錄,大幅提高識別「跨計劃」可疑申索的能力。同時,積金局已將歷年收集的可疑個案及騙徒手法交予「積金易」團隊,以持續優化審批流程及堵截漏洞。

提早提取新要求 或須交文件正本、醫生證明新增詳細診斷

在新措施下,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人士或被要求向「積金易」提交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相關申請表格亦已同步更新。

此外,針對以「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或「罹患末期疾病」為由申請提早提取的申索,當局已修訂相關醫生證明書,要求註冊西醫或註冊中醫必須提供申索人病情的詳細診斷資料。積金局表示,有關優化措施已獲醫療界代表支持,且「積金易」團隊會主動向簽發證明的醫生進行逐宗核實,確保文件真偽。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積金局提供)

最高可判監14年 警告切勿以身試法

積金局發言人特別強調,偽造或使用虛假文件屬極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當局呼籲計劃成員保持警覺,切勿輕信或受犯罪集團唆擺而以不當手段申請提取。

積金易公司強調,一旦發現任何可疑申索個案,將即時轉交警方跟進,並會與警方全力合作打擊各類強積金詐騙活動。

65歲前提取MPF須符6大特定條件

強積金制度本意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依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劃成員一般須年滿65歲方可領取累算權益。

法例嚴格規定,僱員僅在6種特殊情況下方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年滿60歲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預期壽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小額結餘(結餘不超過5,000元且過去12個月內無供款),以及成員死亡由遺產代理人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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