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參考物業發展利潤 連所有措施致22年少收8億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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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0066)公布檢討票價調整票價機制,維持現行公式,惟生產力因素(t)會參考公司「除稅後的香港物業發展利潤」,以取代「香港車務營運業務的財務表現」。同時調整百分比不得超過票價調整機制加減範圍,由過往的5個百分點(包括在內)擴大至8個百分點。公司又指出下次票價調整機制檢討為2027/28年度。
目前的公式為「整體加權票價調整比率 = 0.5 * Δ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 + 0.5 * Δ 工資指數 – t」,其中t值會隨物業發展利潤調整。港鐵指出若物業發展利潤少於50億元時,t為0.6個百分點,介乎50至100億元時,t為0.7個百分點,若多於100億元時,t為0.8個百分點。
港鐵亦表示票價優惠及推廣優惠,會以「服務表現回贈」取代「每程八達通車費3%回贈」,及推出修訂的「負擔能力掛鈎安排」,並將繼賺實施全月通及港鐵都會票,將雙向港鐵—專線小巴每程轉乘優惠由0.3元增至0.5元,亦將2023年票價調整的0.2個百分點延後至2024年實施。
雙向專線小巴轉乘優惠增至0.5元
港鐵指出「負擔能力排鈎安排」累計應調整的2.85個百分點,其中1.2個百分點會在2023/24年度實施,餘下1.65個百分點會在2024/25票價年度實施。
公司假設上述調整在票價調整機制﹑票價優惠及推廣票價優惠後,導致應在2022曆年放棄收入金額約為5億元,該估算放棄收入相當於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2022年實際收入的1%。若計及「負擔能力排鈎安排」應在2022年曆年額外放棄3億元收入,其中2億元來自1.65百分點延至下年度實施,指出該估算額外放棄收入及其附屬公司在2022年實際收入總額的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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