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為追星瞞老公借錢8千萬 為應援偶像女兒也不管!下場超慘
追星本是一種常見的休閒愛好,但若沉迷至影響現實生活與家庭關係,便可能釀成嚴重後果。近日,韓國一宗透過法律諮詢節目公開的個案引起關注,一名四十多歲的丈夫指控妻子因過度沉迷偶像應援活動,不僅疏於照顧家庭與十歲女兒,更在未經同意下以其名義借貸,累積債務超過八千萬韓元,最終令丈夫決意提出離婚並爭取女兒撫養權。
YTN廣播節目《趙仁燮律師的諮詢室》在近日節目中,有一名化名為A先生詳細陳述了妻子過分沉迷追星的狀況。他表示妻子自兩年前迷上一名男性偶像後,便積極投入各類粉絲活動。起初他對此表示理解,認為這是妻子紓解育兒壓力的管道,但情況逐漸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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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花近8千萬韓元
A先生指出,妻子為追隨偶像行程,經常忽略家庭責任,連女兒的上學接送與準備餐食等基本家務也怠忽處理。更嚴重的是,他近期無意中在主臥室衣櫃深處,發現一張以自己名義申請的透支帳戶貸款通知書,才驚覺妻子竟私下取用其印章進行借貸。更甚的是,妻子為支持偶像不惜重金,包括在江南站電子看板刊登生日祝賀廣告,以及為增加抽中粉絲簽名會的機會,一次過購買五百張同一張專輯。A先生估算,連同貸款與信用卡債務,總負債已超過八千萬韓元(約港幣四十三萬元) 。
面對丈夫質問,妻子不僅未有悔意,更強硬回應「錢再賺就有了,但如果我們哥哥的排名掉了,你要負責嗎?」,此番言論讓A先生深感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遂下定決心離婚,並希望取得孩子的撫養權。
律師對離婚及撫養權專業分析
節目中,新世界法務法人的申珍熙律師對此案提出專業分析。她指出,此情況已超越單純興趣範疇,「而是完全沒有履行基本家務與育兒義務,甚至對家庭經濟造成重大損害,屬於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而關於債務問題,申律師說明,與夫妻共同生活無關的負債原則上屬個人債務,可能在財產分配時被排除。她建議A先生在財產分割過程中,應強烈主張妻子的過失責任,並可同時請求精神賠償。在刑事方面,亦可考慮依偽造私文書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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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撫養權爭取,申律師指出,雖然全職主婦若長期作為主要照顧者通常較具優勢,但若其未能妥善履行照顧責任,法庭應以「孩子最佳利益」為首要考量,而非僅以過往的主要照顧者身分作判斷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