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工被要求填近20項資料 網民質疑1份糧做10樣嘢 專家教3招自保
見工面試前,僱主了解求職者背景實屬正常,但如果要求過度詳細,甚至涉及婚姻狀況、育兒情況等私隱,則難免令人卻步。有求職者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上載兩張對話截圖,指自己獲安排面試,卻同時被要求填寫共17項個人資料,質疑招聘動機「一份人工,做10樣嘢」。
近日,有位網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以「唔多講,自己感受」為題發文,附上兩張對話截圖。第一張截圖中,對方問他「是否隨時可以上班」,並表示「可以今晚安排interview」,正常情況下,見工面試也不會約在夜晚時分,而最令網民感到「伏」的,就是第二張截圖列出多項要求,更被網民稱為是想壓價和聘請「十項全能」。
第二張截圖中,對方先感謝他申請職位後,要求他提供個人日常近照,並回答一系列問題,涵蓋稱呼、性別、出生日期、婚姻狀態、已育兒女、廣東話程度、中文輸入法、餐飲業市場營銷經驗、曾接觸火鍋或日料或茶飲業經驗、懂食物拍攝及影片剪接、懂平面設計、社交媒體小編經驗、居住地區及到荃灣所需時間、是否需要獨自工作及自律、是否需要主動溝通和匯報、是否需要開朗活潑正能量、最低接受每月休息天數、最低可接受薪金,以及最早可上班日子,將近需要提供20項資訊,當中更涉及不少私人資料。
而樓主就在留言補充,該份工月薪大概在$15-$18K。帖文引發大量網民討論,不少人認為問題過多且涉及私隱,直指「咁多問題嘅,呢間公司好有問題」、「近照、婚姻、子女狀況、居住區域真不用給,看手法是想壓價和請『十項全能』」、「香港幾時學歐美咁樣,唔問咁多私人問題」、「查家宅」、「感覺可以跑了」。
《開罐OPENER》早前就詢問了企業顧問張慧敏(Son姐),Son姐提醒求職者,不用在求職期間提供地址以及身份證副本之外,求職者也要注意以下三大伏位。
求職伏位一:勿提供完整身分資料
在正式錄用之前,不用提供確實具體地址以及身份證副本,僱主在確實聘請之後,才有權查看僱員身份是否合乎永久居民,是否有在港工作的資格及條件,就算公司在聘請後記錄,也只能讓僱員提供部份身份證號碼,例如頭四位號碼,僱員要緊記不用向公司主動提供完整身份證號碼,任何公司都沒有保留僱員身份證副本的權利。
求職伏位二:背景調查須經你同意
除此之外,Son姐亦特別提醒如果新公司打算進行員工的背景調查,是應該在求職面試後,確實提出有興趣或給予Offer後,得到求職者同意才能夠通過聯絡前公司,以核實候選求職者的履歷真實性,若未得到求職者同意,僱員有權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求職伏位三:提防過度索取無關私隱
Son姐亦表示,要注意公司在求職期間詢問僱員資料的合理性,她表示假如在求職期間,需要求職者提供身份證號碼、住址證明,甚至係TU信貸評級、犯罪紀錄等極私隱的個人資料,就要想清楚自己申請的職位與資料的關聯性,要做好自己個人資料的保護,如果相關資料的提供與工作內容無關,就無需要向任何人披露,意味着那份工作大機會只是為了騙取你的個人資料,並非為了聘請。她提醒大家不要認為是小事,「睇吓自己有冇收到啲唔關你事嘅信」,「因為佢真係用你嘅身份證同埋地址嚟登記,可能會影響到你日後借貸或者買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