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擁5物業擬結婚 女友要轉名「還想自由交異性」 網民勸分手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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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網友近日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和交往7年的女友原本已有結婚共識,沒想到真正開始討論婚後生活後,女友提出的一連串條件,卻讓他愈聽愈不是滋味,直言「感覺不是在談結婚,而是在談交易」。

原PO表示,自己30歲,在科技業工作,名下共有5棟房子,其中3棟出租,另外2棟則是一新一舊,目前住在舊房,新房打算作為婚房,此外也有汽車與電單車。女友25歲,在銀行上班,年收入約100萬元(台幣,下同,約25萬港元),目前與父母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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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最近開始認真討論婚事,女友首先提出,希望原PO把新房登記到她名下,理由是「萬一離婚,我才有保障」。除此之外,她還希望辭去工作成為家庭主婦,並打算婚後2至3年再生小孩,同時要求原PO每月提供5萬至10萬元(約1.25至2.5萬港元)當作家用。

真正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女友另外提出婚後仍希望保有自由交友的權利。原PO表示,若是女性朋友自己並不介意,但對男性朋友較難接受,女友卻反問這樣是否等於限制她,讓他當下相當無言。

原PO坦言,兩人已經交往7年,自己原本是真心想給女友一個未來,但談到結婚後,卻愈來愈覺得彼此想像中的婚姻完全不同:

她想要的是交易,不是感情為主。

也讓他開始動搖,不知道這個婚到底還該不該結。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女友提出的條件太多,紛紛勸原PO三思:

「婚姻本來就是價值交換,但她要的也太多了,而且房子給她,小孩不生又離婚怎麼辦?我覺得很不妙」
「你就是找了一個既要又要的對象而已,結婚本來就是一場交易,換人吧」
「你才30歲,你值得更好的。溝通無效的話就別結了,主動要房子感覺很差,感覺她是以離婚為前提跟你結婚」
「不生小孩、當家庭主婦,加上5至10萬元零用錢、一棟房子,還要保有認識異性的權利,樓主請三思」
「她還想玩,你就順她意,放生吧!」

也有人認為,真正的問題在於雙方應在婚前把財產與底線談清楚,「該踩的底線要踩好,7年跟後面一輩子比起來不算什麼」;另有一名自稱結婚多年的網友分享,身邊也曾出現交往多年、最後因婚前資產分配談不攏而分手的情況,「我只能說,經濟能力相差太多的真的要眼睛睜大,不然以後吵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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