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速維護國安背後 發展與安全的雙重變奏

撰文: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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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動作不斷。比如中國國家安全部門近期對涉嫌泄露國家機密和情報的諮詢公司龍頭凱盛融英(Capvision)在各地的辦事處進行公開執法,與此同時,美國諮詢公司貝恩和企業調查公司美思明也表示受到相關調查;持有美國護照且為香港永久居民的梁成運間諜罪成。此外,港台社會亦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事項引發關注,比如香港公共圖書館下架一批疑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類書籍;此前上海市國家安全局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的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近期又被重提,李延賀系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

面對與外國有聯繫的顧問和諮詢行業被規整,不少英美媒體在解讀時往往會聚焦到此一動作對外商的影響。比如《紐約時報》5月15日發表題為《加速「脱鈎」?中國打壓行動加劇外企擔憂》的署名文章,該文寫道,「無論是中型製造商還是大型企業的高管都在尋找辦法減少公司在華業務所受的威脅,以及保護好自己的員工。」「過去幾年裏,隨着中國對做生意的態度越來越不友好,一些公司和投資者開始考慮,在華投資的風險是否大於潛在收益——這是數十年來的頭一遭。」

BBC在5月16日發文《在華諮詢公司被調查是否對外資「發出警訊」》,並引述紐約州立大學奧爾巴尼分校政治學教授陳澄的分析指出,中國的舉措無助於修復中國和西方的關係,一些西方公司和機構以後在中國的運營也會有更多顧慮。「這本身不會阻止外國公司繼續投資中國,但是,外國公司今後的投資必然會更為謹慎,避險意識也會進一步增強。總體來說,這對外資是一個警訊。」

擔憂也好,警訊也罷,事實上,北京此番動作只是統籌發展與安全的一個階段性結果。《香港01》在《雄安新區:一座未來之城的理想與現實》一文中已經分析過,外界研判中共行為基於的以往經驗和慣例已經不適用於當下,二十大之後,不管是用人還是府院關係的處理,都已經打破了諸多慣例,問題意識和導向明顯,如何更好地統籌發展與安全,掌握髮展與安全的主動權,成為中共高層最大的問題意識,這一點在二十大報告中已經說的很明確。

部分諮詢企業涉洩密威脅國家安全。(荔直播影片截圖)

具體來說,對於發展問題,二十大報告除了再次明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還特別提到了「七個堅持」,也即: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堅持道不變、志不改,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堅持把國家和民族發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點上,堅持把中國發展進步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報告同時強調,「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

為了發展,為了重振疫後經濟,中國各地在2023年春節之後的確很拼。3月25日至27日,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召開,中國商務部長王文濤在論壇上表示,來自境外的企業「不是外來客,而是一家人」,並承偌消除阻礙企業增加在華投資的障礙,還把2023年宣佈為「投資中國年」。而對於民營經濟的重視和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承諾,則幾乎成了最高層到地方一把手口中的高頻詞,貫穿始終。

一邊是主政者的頻頻喊話和提振士氣,一邊卻是居高不下的失業率和復甦動能的轉弱。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4月份16至24歲的青年人失業率上升至20.4%,首次突破20%,這也是自2018年有該項統計數據以來的最高值,較3月提高0.8個百分點。基於「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這一經驗和前提,如何提振經濟、激發社會活力已經成為擺在中共面前越來越迫切的任務。

如何重振疫後經濟,成為中國越來越迫切的任務。(Photo by 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對於國家安全問題,在二十大報告中被置於顯要位置,並作為「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章節獨立撰寫。值得一提的是,中國總體國家安全觀已擴大到「16種安全」,包括:政治、國土、軍事、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生態、資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極地、生物,涉及多種領域。報告同時強調,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完善國家安全力量佈局,構建全域聯動、立體高效的國家安全防護體系。」

同樣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兩會之後中國官方不斷在推動相關立法工作。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進行修訂,相較於2014年的通過的反間諜法,修訂之後的反間諜法明顯增多了對間諜行為的認定範圍,其中第四條羅列了六種被認為是間諜的行為,包括:

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以及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或者策動、引誘、脅迫、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等的網絡攻擊、侵入、干擾、控制、破壞等活動;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進行其他間諜活動。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進行修訂(網上圖片)

此外,今年3月、5月,新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鴻忠分別在廣東、甘肅調研時,先後就編制立法規劃聽取意見,並同時提到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具體來說,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維護國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而這,也呼應了習近平在2021年12月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提到的「涉外法治短板比較明顯」的問題。可以推斷,未來五年在立法層面,涉外領域立法尤其是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涉外立法將是重中之重。

如前文所言,如何更好地統籌發展與安全,成為中共高層最大的問題意識。基於這樣的問題意識,也就不難理解北京的一系列動作,對諮詢公司的規整以及加速反間諜,並非簡單的對外商「發出警訊」,核心目的還是為了掌握髮展與安全的主動權,「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不過,如何統籌好發展與安全,卻是一項高難度動作。這也切實考驗着中國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