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最高法最高檢報告皆寫入懲獨22條 楊智淵案被點名依法嚴懲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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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3月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院、最高檢告首次寫入2024年發布「懲戒台獨22條」。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報告時特地「點名」台灣民眾楊智淵案件,因對宣揚「台獨」分裂主張、實施「台獨」分裂活動,將以分裂國家罪定罪判刑,依法嚴懲不貸。

2024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制定印發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懲獨22條」),並於6月21日正式發佈施行。實行不到一年,大陸最高院、最高檢今8日在全國人大會議發布工作報告,皆把「懲獨22條」寫入報告中。

大陸以涉嫌分裂國家罪批捕台男楊智淵 曾指其從事台獨分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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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軍強調,依法嚴懲顛覆分裂、滲透破壞、間諜竊密等犯罪。深化反分裂反恐怖鬥爭,推進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兩高三部」制定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宣揚「台獨」分裂主張、實施「台獨」分裂活動的楊智淵,以分裂國家罪定罪判刑,依法嚴懲不貸。

據了解,台灣社運人士楊智淵傳遭中國大陸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另外,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上海國安單位拘捕2025年剛好滿2年。

「富察」李延賀時常公開評論中國時政。(資料圖片)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於今年(2025年)1月曾表示,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已依法辦理「楊某淵分裂國家案、李某賀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

張軍在會上也提到,保護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法律合作對接平台,推動大灣區司法法律規則銜接;支持在大灣區內地九市登記設立的港資澳資企業協議選擇港澳為仲裁地,明確深圳、珠海登記設立的港資澳資企業可協議選擇港澳法律為合同適用法律。

張軍進一步說,修改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司法解釋,切實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台案件2.7萬件,同比增長4.3%。辦理涉港澳台司法協助互助案件7840件,同比下降15.4%。

張軍又說,福建法院積極發揮台胞陪審員、調解員作用,涉台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39.8%。廣東法院吸納7家港澳調解機構為特邀調解組織,攜手化解跨境民商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