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言企業家孫大午重判18年 犯尋釁滋事、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等罪

撰文: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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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對河北大午農牧集團孫大午案公開宣判。孫大午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聚眾衝擊國家機關、非法佔用農用地、強迫交易等罪名,被判囚18年,處罰311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判決,孫大午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併罰,獲刑18年。除了孫大午,其餘涉案人士分別獲刑1年至12年不等。

資料顯示,孫大午是河北保定人,1984年創辦經營養殖、加工等行業的大午集團,曾經是內地聞名的「養雞狀元」,經常因評議時事而引發關注,是內地敢言的民營企業家;1995年曾任保定市人大代表。大午集團是中國500大民營企業之一,有超過9000名員工,固定資產20億,年產值超過30億。

孫大午及29名員工於2020年11月被當地警方帶走時,被控涉嫌尋釁滋事和破壞生產經營等罪名。有消息稱,他此番被帶走與大午集團和國營農場發生土地糾紛一事有關,雙方曾爆發衝突。

另據報道,隨着生意的發展,孫大午開始接觸北京的「自由派」人士,其諸多言論也備受關注。孫大午曾於去年10月13日發表的一則微博稱,「有人說,什麼叫社會黑?晴天白日,你看不到事情的真相;熙熙攘攘,你聽不到不同的聲音;有權有勢的橫行霸道,有理有據的寸步難行;白天活見鬼,夜裡死見人」,令人產生聯想。

同在2020年10月,孫大午曾稱「公有制度是中共發明的,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理應是私有經濟,但是實踐上很難實現」。孫大午還曾發表《悼念李慎之》等文章,被控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遭整治,在法律學界引起廣泛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