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廣東省要求即日起對密接者、入境人員實施「7+3」管理措施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今日(29日),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發布通知,要求即日起對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

通知要求,即日起對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各接受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檢測。

通知指出,在集中隔離第7天,應同時採集人員、物品、環境(包括口咽拭子、手機表面、枕頭表面、洗手間門把手等)標本;人員採取「單採單檢」,在12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不再實施「雙採雙檢」。

若人員、物品、環境的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可解除集中隔離;若物品或環境核酸檢測陽性,排除隔離人員感染可能後,亦可解除集中隔離。

通知又指,對集中隔離管理及健康監測已滿10天,且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即時解除集中隔離;對集中隔離管理滿7天但不足10天,且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可解除集中隔離,返回社區後繼續完成1至3天居家健康監測。

通知要求,各地收到通知後,要立即按要求調整相關防控措施,規範開展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等風險人員隔離管理,堅決防止層層加碼現象。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九不准」要求,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現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時糾正、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