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 廣西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宏武被提起公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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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四(25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宏武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於近日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宏武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市長助理、副市長,賀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1月14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指劉宏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成為又一部級「老虎」落馬。1月15日,廣西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會議強調,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以劉宏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為鏡鑑,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定精神上來,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警鐘長鳴,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公開資料顯示,劉宏武1966年12月生,湖北長陽人,199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武漢測繪科技大學航測與遙感系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他曾任廣西北海市副市長,廣西賀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18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2020年7月,劉出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