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力軍政治團夥、前江蘇政法委書記王立科 受賄4.4億一審判死緩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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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委前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一審被判死緩兩年,王立科受賄金額高達4.4億餘元人民幣,官方認定他是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政治團夥」7名成員之一,其中5人已經近兩日被宣判。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宣判王立科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和僞造身份證件的案件。判決指出被告在1993年至2020年受賄4.4億多元,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緩刑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判決稱,王立科為謀求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向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9731萬餘元。

王立科一審被判死緩兩年。(微博@tongyinpinghaiziwang)

周三(21日)上午,三名同樣被指是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政治團夥」的成員。其中,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被判無期徒刑;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及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4年和15年。

22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孫力軍「政治團夥」另一成員、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王立科相同,傅政華在死緩2年期滿後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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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孫力軍所謂「政治團夥」一共7名「政法虎」,加上王立科在內,已有五人被宣判。孫力軍的案件未宣判外,國安部前黨委委員劉彥平則有待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