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涉性侵案雙方和解 律師:聲明中兩關鍵詞講述整個案件問題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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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劉強東被控性侵中國女留學生劉靜堯(劉婧堯,音譯,Liu Jingyao)一案,雙方律師團隊在美國當地時間10月1日晚發表聯合聲明稱,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但未有對外公布和解細節。
明州資深刑事律師周東發認為,雙方和解在民事或者刑事案件中很常見,雖然未知和解細節,但聲明中的兩個關鍵詞,已講述了整個案件的問題。整體而言,此案在開庭前和解是明智的決定。

聲明指出,劉強東和劉靜堯於2018年在美國明尼蘇達的一次偶然事件所造成的誤會,佔用了大量的社會資源,也給彼此的家庭造成深重的困擾。為了避免進一步的訴訟傷害,雙方決定消除誤會,達成和解,為這次事件畫上句號。除以上聲明,劉靜堯及其代表和律師不再發表任何評論,雙方也不會出具其它的聯合聲明。

劉強東涉性侵案,雙方律師團隊發表聯合聲明。(微博@極目新聞)

周東發指出,聲明是雙方律師仔細商榷過,可以說每一個字都仔細推敲過。首先,聲明中提到雙方遭受的痛苦和損失,這是雙方的共識。若此案進行庭審,任何一方輸或贏,案件仍將繼續上訴,痛苦和損失將不斷。所以在這點上,雙方是真誠的。

而聲明中的兩個關鍵詞,講述了整個案件的問題。

第一個關鍵詞是「誤會」(misunderstanding)。周東發指出,劉靜堯的舉動讓劉強東產生誤會,所以他讓步;在劉靜堯立場,她亦不得不退,因為其強姦一說在證據面前站不住腳,能贏得陪審團的機會不大,而「誤會」也對劉靜堯的支持者有個交代。

周東發。(明州華人生活網)

第二個關鍵詞是「分歧」 ( differences ) 。分歧既可以理解為對事件的理解不同,也可以指和解費用。周東發稱,此案在開始階段到審前,提出的和解數字一定是天價。劉強東不同意,案件才會走到庭審。

在庭審前一刻和解,一般來說,應該是女方意識到危險,主動再提和解,而和解的數目肯定遠遠低於此前的金額。劉強東在綜合考慮到時間,精力、自己和家人的痛苦、將來會繼續的情況下,肯定也提高了和解費。

周東發估計,和解費應該低於500萬元,雙方肯定曾就和解費的金額作談判,當中應該包括了女方聘請律師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