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下路邊猥褻未成年少女 47歲男落網 網民要求:化學閹割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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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內地網傳「一男子涉嫌路邊猥褻未成年少女」的短片,影片是由一位車主錄下,他發現前面停下的車輛旁,有一名中年男子正在猥褻未成年少女。

據「成都天府公安」今(4日)消息,警方接群眾報警後,迅速開展調查,現已將視訊中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男,47歲)抓獲。受害人也已找到,正在監護人的陪同下協助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案件正在偵辦中。

影片中可以看到,該男子在停駛的車輛旁猥褻一個未成年少女,發現有目擊者後,穿起長褲和鞋逃走。目前未知受害未成年少女年齡。

成都警方要求為保護受害人隱私,不要傳播該案件的圖片、影片等資訊,避免給受害人及家庭帶來二次傷害。 不過許多內地網民則認為,保護受害者的同時,應該要公布嫌犯的正面清晰相片才能警惕大眾,更要求「化學閹割」嫌犯。

網民指出「光天化日下都敢犯案,猖狂」、「禽獸不如」。亦有網民指出,影片中可以看出該男子已經脫了褲子,少女則在地上,「根本不是猥褻,已經是性侵未遂」,要求法律嚴懲。

據了解,要求「化學閹割」性侵害未成年者的呼聲在內地越來越大,但並未入法。《中國新聞週刊》曾採訪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研究所教授阮齊林,他表示,有戀童癖的性犯罪者可能存在生理上的病症,直到被抓前,犯罪者都會持續作案以滿足自己的癮性。

他認為,這種罪犯出獄後的再犯率很高,對他們而言,實施化學閹割的必要性就很強。2017年陝西一間幼兒園爆出3歲女童遭廚師性侵,章子怡就曾稱「對幼童下手的變態直接化學閹割他,沒廢話!」

根據內地《刑法》第236條規定,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14周歲幼女從重處罰,強姦婦女情節特別惡劣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