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3名落馬官員同日「雙開」 紀檢委:權錢、權色交易影響惡劣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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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廣東省紀委監委同日內通報3名落馬官員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包括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陳斯,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江理達,以及廣東銀保監局原二級巡視員李兵。

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陳斯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陳斯1967年出生於廣東興寧,曾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等職位,長期在政法系統工作,今年8月被查。

通報指其在職期間生活作風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稱,陳斯在職期間生活作風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政知見)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江理達

除陳斯外,還有1963年出生的江理達。他曾先後擔任廣東省雲浮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2021年9月,他出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今年8月被查。

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指,江理達在幹部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公權私用,違規干預執紀執法和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調整用地規劃、加快審批進度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江理達在幹部人事、司法執法、用地規劃等方面收取巨額財務。(南方plus)

廣東省監管局二級巡視員李兵

李兵生於1970年,曾任廣東銀監局外資銀行監管處處長,珠海銀監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廣東銀監局國有銀行監管二處處長,廣東銀保監局二級巡視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今年3月被查。通報指其長期接受監管對象安排的接送服務,違反工作、生活紀律,以權謀私。

廣東省紀檢委通報指,三人嚴重違反黨紀、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開除三人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2年3月,廣東銀保監局原二級巡視員李兵李兵被查,至11月11日被開除黨籍、公職。(網絡圖片)

二十大報告中稱,「腐敗是危害黨的生命力和戰鬥力的最大毒瘤,反腐敗是最徹底的自我革命。」二十大以後,中國密集「打虎」反貪。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遼寧省沈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付忠偉,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福生等接連落馬。

二十大後落馬官員(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