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四川新政取消多項限制 不結婚也可為子女辦理生育登記

撰文:鄭寧 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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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四川省衛健委印發新版《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就生育登記作出多項修訂,包括取消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意味着即使不結婚也可為子女辦理生育登記。

《辦法》主要修訂四個方面的內容,包括取消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將「夫妻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更改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願和生育結果上,回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

《辦法》取消了生育數量的限制,讓所有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可辦理生育登記。同時,四川衛健委簡化生育登記的要求,網上辦理登記時,可透過相關信息系統,獲取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電子證照,不再上傳身份證明;增加信息共享的要求,例如增加「婚育一件事」一次辦、生育登記信息共享、電子證照共享等內容。

四川省生育登記取消數量及結婚條件限制。(四川省衛健委)

新規定於2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四川省衛健委解讀新政指出,完善生育登記制度是實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強化人口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基層服務管理水平。

為鼓勵民眾生育,內地2021年起實施三孩政策,各省市先後出台多項措施支持,包括生育三孩的家庭,父母均可獲「生育獎勵假」,或獲發放津貼。

去年8月,安徽省發布《關於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擬開放未婚生育登記政策,一度引起是官方鼓勵女性未婚懷孕的討論。《意見》指出,登記人可以在孕後生育前辦理生育登記,未辦理的應在子女出生後及時補辦;登記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持身分證或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