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1.1億元 茅台集團原董事長高衛東被判無期徒刑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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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2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原黨委委員、局長高衛東受賄一案,高衛東受賄罪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所得及孳息被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高衛東利用擔任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環保局局長,原貴陽市小河區副區長,原金陽新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金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貴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貴陽市副市長,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黨委書記、副廳長、廳長,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貴州省煤田地質局黨委委員、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個人和單位在經營公司、承攬工程項目、獲得土地開發權、購買茅台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相關人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1億餘元(人民幣.下同),其中4656萬餘元未實際取得。

法院認為,被告高衛東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於高衛東到案後如實供述監察機關已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部分犯罪為未遂,認罪悔罪,大部分贓款贓物已退繳,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高衛東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50歲的高衛東曾任貴州省交通廳廳長,2020年3月出任茅台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21年8月改任省煤田地質局局長,2022年5月被查,12月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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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28日,貴州衛視播出反腐專題片《一嚴到底——貴州正風肅紀反腐》第一集《嚴明政治紀律》。高衛東在專題片出鏡懺悔稱:「隨著我職務的晉升,面對的誘惑增大,逐步忘記了本該有的初心和使命,最後就出現了精神空虛,思想缺鈣這種情況,從而導致了行動上的『軟骨病』和『富貴病』。」

高衛東說:「『軟骨病』就是見錢就收,沒有底線。『富貴病』就是喜歡和商人老闆比吃講穿。」高衛東還稱,自己有兩三套房子,但還是想和老闆一樣住洋房、住別墅,不知收斂。

高衛東還流著淚說:「希望更多的人以我為鑑,千萬不要步我的後塵。這種痛苦不是一個『悔恨』能說清楚的。一個普通人家正常的相聚吃飯,現在對我來說,都是一種遙不可及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