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地圖侵權糾紛終審敗訴 百度向四維圖新致歉並賠逾6500萬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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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與四維圖新因電子地圖侵權糾紛而鬧上法庭,百度一審敗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百度方面侵權並應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百度不服並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決,維持原判。周四(8日),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百度雲計算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媒體上公開發表致歉聲明,向四維圖新致歉。另外,百度需要賠償經濟損失6450萬元(人民幣.下同)。

致歉聲明顯示,四維圖新於2017年11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2020年11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百度方面侵權並應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百度方面不服一審判決並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維持原判。在致歉聲明中,百度表示主動履行(2017)京73民初1914號民事判決的全部判項。現依據該判決主文第二項要求,公開向四維圖新致歉。

百度方面刊登的致歉声明。(新京報)

1月9日,四維圖新發布公告稱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訴百度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終審勝訴,終審判決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四維圖新公開的判決情況,百度方面除了要公開刊登致歉聲明,還需要賠償經濟損失6450萬元、合理支出92.66萬元,並停止侵犯四維圖新相關圖形作品著作權的行為。

百度方面曾稱,百度地圖在2016年與四維圖新方面的合約終止後,使用的是自採數據,並非對方數據。公開資料顯示,四維圖新成立於2002年,是導航地圖、動態交通信息以及乘用車和商用車定制化車聯網解決方案領域的領航者。

四維圖新方面則稱,其與百度一方的兩家公司自2009年起在電子地圖數據領域開展商務合作,後於2013年達成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四維圖新授權兩家公司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使用其電子地圖作品,並向四維圖新支付相應許可費,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年末。不過合約到期後,雙方未予續約。百度方面在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使用四維圖新提供的電子地圖,通過電腦終端、手機終端等途徑向公眾提供電子地圖產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範圍在車載相關應用上提供電子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