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命案開審警高度戒備 兩女疑犯穿避彈衣上庭 齊聲否認謀殺

撰文:許懿安 彭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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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2月13日在馬來西亞遇刺身亡。案件周一(10月2日)在首都吉隆坡附近的雪州莎阿南高等法院開審,兩名被告越南籍段氏香(Doan Thi Huong)和印尼籍的艾莎(Siti Aisyah)被控以謀殺罪,兩人否認控罪。

《當今大馬》報道指,兩人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罰是死刑。法院指審訊自10月2日起,為期23天。期間控方將傳召30至40名證人,包括十名專家證人,其中有VX神經毒劑專家。

金正男2017年2月13日到機場診所求醫時,表面沒有外傷。他在診所等候救援時雙眼緊閉,疑失去意識。(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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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天,金正男抵達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本擬乘飛機前往澳門,卻在登機前被殺。馬來西亞法醫驗屍後證實,他的臉和眼睛有VX神經毒劑。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拍得段氏香和艾莎曾接近金正男,其中一人向他臉上抹東西。

事後兩女堅稱受騙,辯稱當時誤以為參加真人騷節目。艾莎父親亦表示女兒是被他人利用,女兒曾說要到馬來西亞拍戲,還希望父親祝她拍攝順利。

涉在2月13日行刺朝鮮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的兩名女子,艾莎(左)及段氏香(右)10月2日出席高院聆訊,倘被判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死刑。圖為兩女3月1日在雪邦推事庭應訊。此案5月30日移交莎阿南高院處理(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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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頁:金正男被殺】大馬驅逐朝鮮大使 中朝血盟關係極速惡化

此案主審法官是阿茲米阿里芬,雪州檢控組主任莫哈末依斯干達率領檢方團隊。艾莎代表律師是魏順成,段氏香代表律師是鄭寶德。鄭寶德表受法新社訪問時表示:「我們對於兩人最終無罪釋放相當有信心。」魏順成指「兩人只是替罪羔羊,真正的罪犯已獲允許返回朝鮮,整起案件恐難還原真相」。他認為警方的調查方式一直受到不為人知的力量影響,惟檢方堅稱這會是公平的審判。

審理案件的莎阿南高院有嚴密布防,警方拉出警戒線,在場警員全部荷槍實彈,檢查所有入內的媒體記者以及到場聽審的民眾。逾20家本地及外國媒體派員採訪,惟僅10家媒體代表獲准入內。

涉在2月13日於馬來西亞行刺朝鮮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的兩名女子,艾莎(左)及段氏香(右)10月2日出席高院聆訊,倘被判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死刑。圖為莎阿南高等法院門外,警方用黃色塑膠條拉起警戒線,並對所有入內採訪記者以及聽審民眾進行檢查。(美聯社)

雙手被手銬反鎖身後的段氏香和艾莎,在當地時間早上8時被押解到法庭。兩人身穿避彈衣,以防她們遇襲。兩人在警員押送下快步走進法庭,全程低頭不語。

這宗案件非同一般謀殺案,朝鮮與馬來西亞不論在案件調查、驗屍及遺體移送都發生爭執,導致事件升級成外交風波。兩國先後驅逐對方大使,更一度禁止身在境內的他國公民離境。

涉在2月13日於馬來西亞行刺朝鮮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的兩名女子,艾莎(左)及段氏香(右)10月2日出席高院聆訊,倘被判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死刑。圖為兩人被警車押解至莎阿南高等法院應訊的情形。(美聯社)

案中尚有謎團待解,包括兩名女子以外勞身份進入馬來西亞的女子,如何被招攬成為殺手;用於殺死金正男的VX神經毒劑,是如何偷運入境,以及兩女如何在不傷及旁人的情況下,向金正男下毒。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