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摑示威者+掟磚被判罪 法官稱警察是表達「憤怒、恐慌或報復」

撰文: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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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5月1日,有兩名警員在法國「黃背心運動」中,刻意向示威者使用暴力,被控「執行公職時刻意使用暴力」,於12月19日被當地法院判刑監禁2個月和4個月,可以說是法國抗議運動中,首次有警察因暴力對待示威者而被定罪。

法國「黃背心運動」是2018年11月開始的抗議運動,抗議運動後來蔓延至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示威者起初因為不滿油價持續上揚,以及馬克龍(Emmanuel Macron)政府調高燃油稅而上街抗議,但是訴求迅速擴大到提升草根和中產階級的購買力,以及要求法國總統馬克龍下台等,是法國自1968年的學生運動「五月風暴」以來最大規模的社會動盪。

因為不滿油價持續上揚,法國民眾在2018年11月發起「黃背心運動」的抗議運動。(Getty Images)

根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報道,其中一名44歲的警員向8米外的示威者丟石頭,雖然並沒有人受傷,但是影片在網上被瘋傳。儘管他解釋,丟石頭是因為要建立「安全距離」,並不想傷害任何人,但法官指出,他的行為不能被視為是「正當防衛」,更像是憤怒、恐慌或報復的表達,而「執行公職時刻意使用暴力」的罪名成立,判緩刑2個月,結束後,依然可以執行職務。

法國黃背心運動於11月踏入一周年,民眾號召大罷工以重振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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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另外一名警員同樣在抗議運動中,使用過度武力,掌摑一名示威者,而被判刑4個月。雖然獲准緩刑,但需繳罰款1,000歐元(約8,636港元),結束後,同樣可以繼續執行職務。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11月爆發「黃背心運動」之後,法國警察對付示威者的手段一直飽受爭議。根據官方統計,在抗議運動中,約有2,500名示威者及1,800名警員受傷,其中共有24名示威者失明,因為壓力關係有64名警察自殺。

在2018年11月爆發「黃背心運動」之後,法國警察對付示威者的手段一直飽受爭議。(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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