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投資協定|中國商務部:平衡與互利共贏

撰文:高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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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歐盟宣布完成對投資協定的談判後,中國商務部條法司負責人李詠箑12月30日舉行的媒體吹風會上,闡述中歐雙方未來將要達成的投資協定主要內容,形容是一項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贏的協定。

注重促進雙邊投資合作

據中國商務部官網12月31日指,條法司負責人李詠箑在30日晚間舉行的媒體吹風會上表示,中歐投資協定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着眼於制度型開放,是一項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贏的協定。

李詠箑稱,其中平衡主要體現在,一是雙方作出開放承諾的同時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監管權;二是雙方既注重促進雙邊投資合作,也強調投資需有利於可持續發展。

涵蓋市場准入承諾

至於高水平主要體現在雙方致力於促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達成了高水平的談判成果。協定涉及領域遠遠超越傳統雙邊投資協定,談判成果涵蓋市場准入承諾、公平競爭規則、可持續發展和爭端解決四方面內容。

互利共贏主要體現在,雙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場准入承諾,所有的規則也都是雙向適用的,將為企業打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惠及中歐雙方企業乃至全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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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協定會對雙方企業帶來哪些利好,李詠箑表示,協定着眼於制度型開放,高水平的市場准入承諾將為雙方企業帶來更多的投資機會,高水平的公平競爭規則將為雙邊投資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

李詠箑稱,市場准入方面,協定採取的是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務業和非服務業在內的所有行業以負面清單形式作出承諾,實現與《外商投資法》確立的外資負面清單管理體制全面對接,「歐方也在協定中對我承諾其較高的市場准入水平。」

承諾多方面不實施限制

此外針對本身不歧視外資、但對企業設立運營造成重大影響的市場准入限制,雙方還將承諾在大多數經濟領域不對企業數量、產量、營業額、董事高管、當地研發、出口實績、總部設置等實施限制,並允許與投資有關的外匯轉移及人員入境和停居留。

公平競爭規則方面,雙方立足於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就國有企業、補貼透明度、技術轉讓、標準制定、行政執法、金融監管等與企業運營密切相關的議題達成共識。

展開文本審核工作

此外李詠箑還指出,中方一貫重視可持續發展問題,包括環境保護與勞動者權益保護,協定對與投資有關的環境、勞工問題做出了專門規定,雙方將促進有利於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投資,處理好吸引投資與保護環境和勞動者權益的關係,接下來雙方將開展文本審核、翻譯等工作,力爭推動協定早日簽署,此後協定將在雙方完成各自內部批准程序後生效。

商務部:願與美方管控分歧

另據中國官媒《環球時報》報道,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30日舉行的媒體吹風會上回答了關於「中歐投資協定談判結束,美國政府會有什麼樣的反應」的提問。

高峰表示,美國的反應問美國政府比較合適,中方對於發展中美經貿關係立場是一貫的並且始終認為中美經貿關係的本質是互利共贏,中方願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與美方加強溝通接觸,擴大合作,管控分歧,希望美方與中方相向而行。

高峰還表示,中歐雙方宣布完成了雙邊投資協定談判,釋放了共同維護多邊主義,捍衛以規則為基礎的開放型世界經濟的積極性,做大共同利益蛋糕,各方都將從中受益,中方願同美國、歐盟在內的各方積極開展合作,實現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