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性侵罪犯趙斗淳再判監8個月 毀監控設備多次違規外出

撰文:陳楚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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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中央日報》報道,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1月28日判處73歲「素媛案」性侵犯趙斗淳(조두순)8個月監禁,並責令其接受心理治療,因其擅自外出及損壞電子監控及追蹤設備。

法院認定趙斗淳2025年5次擅自離開位於京畿道安山市的住所,並損壞家中電子監控設備,違反《電子設備安裝法》。他亦被指控損壞電子定位追蹤設備。法院指,考慮其犯罪時精神不穩定、外出時間短暫及部份行為屬未遂,故未依檢方求刑判處2年徒刑。

2008年,趙斗淳將年僅8歲的女童誘拐至教會廁所性侵,造成身體永久性傷害,須終生使用人工肛門與尿袋,圖為改編此案的《素媛》電影劇照。(《素媛》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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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趙斗淳因2008年性侵一名8歲女童,致其大小腸流出體外,終生依賴人工肛門和尿袋度日(事件被翻拍為電影《素媛》),被判12年監禁,2020年12月獲釋。2023年他曾因違反宵禁被判刑。

檢方本次求刑時指其「公然違反行為準則,造成社會恐慌」,並認為其再犯風險高。趙斗淳妻子2025年離家後,他獨自生活並出現精神障礙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