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澳洲僱主擔保移民482轉永居 或快過港人避風港

撰文: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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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11月1日公布新移民政策,包括縮短持臨時技術短缺簽證(482簽證)的人士通過僱主擔保簽證(186簽證)成為永久居民的時間。港人若以這途徑申請成為澳洲永久居民,可能會比使用香港人「避風港政策」下的途徑更快。

持臨時技術短缺簽證的人士原本須工作3年,才符合資格由僱主提名申請僱主擔保簽證。在新政策下,持臨時技術短缺簽證的人士在工作2年後,就符合資格由僱主提名申請僱主擔保簽證,以申請成為澳洲永久居民。

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護照,而且持有臨時技術移民工作簽證(457簽證)、臨時技術短缺簽證或臨時畢業生簽證(485簽證)的香港人,也可使用澳洲政府的「避風港政策」。但須在居住、工作或進修3至4年後,才可透過「技術移民獨立簽證」(俗稱189簽證)和「偏遠地區技術移民永久居留簽證」(俗稱191簽證)申請成為澳洲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