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光燈】三宗猥褻男童案令人髮指 原來有一共通點更心寒

撰文:李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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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歐錦棠、可宜和香港重案專家花家姐主持的ViuTV清談節目《晚吹 - 罪光燈》以探討兇案和剖析行兇者心理為主題,最新一集以《男童獵人》為主題,講述三宗案件,變態男利用男童對他的信任而犯案,令人髮指。

法律保障兒童,因為他們在社會上是需要受保護的一群。(電視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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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單駭人聽聞的案件發生在2006年屯門區,該名男童年約10歲,當時他在上學途中跌倒,突然有個男人上前罵他,表示自己是警察,說他藏毒,小朋友哭起來,說自己是冤枉。不過,那個男人二話不說帶他到公廁搜身,他叫男童脫掉衣服,靠牆搜身,男童太害怕只好就範。而該「男警」更威嚇他如果不合作就帶他上警署,小朋友當然會怕。

兩宗案件發生在屯門,一宗在天水圍。(電視截圖)

這名男子愈來愈過分,拿出一瓶潤滑劑,塗在自己下體,當時他迫男童跪在廁板上,對男童有所動作,男童極力反抗,最後男人怕事敗終放棄。可宜說︰「你諗吓,佢帶晒潤滑劑出街,即係一早有準備。」還好小朋友成功脫離現場,即時向附近保安求助。經調查後,男子迅速被捕。事後揭發,這名男子並非警察,只是無業遊民。法官當時斥責他的行為令人髮指︰「以幼童為目標,又冒警搜身,行為非常噁心,事件對10歲的男童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創傷,影響他日後發展,形象低落,有自疚感。」最後判被告入獄4年9個月。

三宗案件也令人髮指。(電視截圖)

另外兩宗分別如下︰1996年,一名男童被任職老師兼替他補習的教師侵犯3年。2011年,一名男童被爸爸的朋友邀請到家中留宿,再對他作出猥褻行為。講到這裏,主持終於揭曉原來3宗案件是同一人所為!這人是慣犯,坐完監出來又再犯,不斷重複,由30歲犯案到46歲。

專家分析犯人心態。(電視截圖)

專家分析這類的性罪犯,兒時可能有同一個被侵犯的經驗而長大後演變成施害者,因為他們的性知識是來自小時候被侵犯的錯誤觀念,可能是有報復心態,因而令悲劇循環。